《大秦:自爆穿越,我为秦续命千年》转载请注明来源:新笔趣阁(biqug.net)
第171章幕后之人的推测
农业生产是封建王朝的命根子,更别说是对于大秦了。
仅仅在嬴政下达全面对抗蝗灾的第二天,整个大秦的力量就开始朝着邯郸郡集中。
甚至连嬴政和崔远自己,也中断了黄河地形考察和穿越大明的旅行,朝着邯郸郡赶去。
黄河地形的考察可以推迟,反正黄河大坝的建造不是一时半会就能够完成,穿越大明也是同理。
之前是因为缺乏橡胶,所以才会想去大明,现在橡胶树种子已经得到,再去大明的意义其实也不是特别大。
在重要性上,这两件事情加起来都不如邯郸的蝗虫灾难。
崔远和嬴政的速度已经很快了,但是这种沙漠蝗虫的蔓延速度更加快。
或是本身繁衍能力就比中华蝗虫强十倍的原因,又或是缺乏在大秦缺乏有效天敌的缘故。
邯郸附近,已经足足有四个郡发现了沙漠蝗的踪迹!
虽然只是零星半点,很容易就被杀灭,但却代表着一个很可怕的事实!
沙漠蝗虫正在蔓延!
而且这还仅仅是邯郸郡附近认真搜查的结果,在没有搜查到的地方,还不知道隐藏着多少蝗虫!
这次的幕后之人不简单啊!
崔远在赶路的同时,也在同步研究着沙漠蝗虫。
因为蝗灾正在蔓延的原因,崔远越是靠近邯郸郡,就越是容易得到沙漠蝗虫的样本,大多数还是活的。
然后他就发现,想要用这种蝗虫当做生物武器,其实并不简单!
沙漠蝗虫虽然体型大,繁衍快,但是想要在郡守尚未反应过来之前,就快速繁衍成为虫群,还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
而且虽然成虫耐高温,可虫卵还是容易变质,在这个没有冰箱的时代,非常难以保存。
所以邯郸郡这种规模的蝗灾,必然是有人在故意提前三月,甚至是半年养着这些蝗虫。
然后一次性运到邯郸郡释放,就为了打大秦和自己一个措手不及!
而且想要达到这种效果,还需要对沙漠蝗虫的习性非常了解,还需要有足够强盛的国力,才可以实行这种超远距离运送!
如此一来,答案就很明显了!
沙漠蝗虫主要分布在北非、中东和西南亚的炎热沙漠地带。
北非可以排除,这个时代北非只有一群看着大猩猩呲牙的原始人。
而在中东和西南亚,有且只有一个国家完美符合这些要求!
孔雀帝国!
也就是未来的阿三!
虽然它只是古印度的一个奴隶制王朝,因其创建者旃陀罗笈多出身于一个饲养孔雀的家族而得名,存在时间也才不过五十年。
可就是这样短暂的时间内,它却发展到了极度强盛,不但抵抗住塞琉古帝国的入侵,还获得了对阿富汗地区的统治权。
如果自己没有记错的话,现在的孔雀王朝,就在极盛时期!
在狗系统的蛊惑下,加上奇人相助,完全有能力对大秦发动跨大陆级别的生物打击——带来沙漠蝗虫!
虽然还缺乏直接性的证据,可是崔远觉得没有必要再深究了,也完全没有必要去深究!
直接平推就是了!
宁杀错,不放过!
管有没有真切证据,只要你有能力有理由威胁我,并且我身上也的确发生了不好的事情,那么你就有了取死之道!
这很霸道,但就是这个时代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生存法则!
只要大秦可以从这一次天灾缓过劲来,那么出兵孔雀王朝,把它变成殖民地也就有了理由!
确定了幕后之国,崔远整个人都轻松了不少。
只要有了目标,那么接下来的事情就容易很多了,反正现在的世界上谁也不可能正面和大秦对抗。
‘不过还是有一个不对劲的地方。’
‘那就是整整一郡之地,遭受沙漠蝗虫的祸害,这孔雀帝国是怎么做到的?’
要知道能够做出如此大手笔的布置,可绝非一个两个人的能够办到的事情。
最起码也有数千,甚至要上万人一起行动才能效率囊啊哦!
可如果有成千上万孔雀帝国的人涌入大秦境内,大秦朝廷和陛下怎么可能一点消息都得不到?
孔雀帝国的人种是棕色人种和白人种,白人血统越纯正,那么出身也就越高,发展到了后世就是万恶之源——种姓制度!
可以说,他们和黄皮肤的华夏人完全不同,只要进入大秦境内,就极度容易被辨认!
甚至很有可能会被当地的豪强贵族当做是稀罕物,而圈养起来。
‘所以……’
想到这里,崔远的眼睛微微眯了起来,他心中已经出现一个大胆的猜测!
有内鬼!
这件事情之中,肯定还有某些大秦人的参加!
而且他的地位和掌握的权力还不少,最少也是郡守起步!
虽然说没有十足十的把握,可是崔远现在最少也有七八成的把握!
而且在没有其它可能性的情况下,这个七八成基本就是板上钉钉!
将这一切全部理清后,崔远就暂时将它们全部压在心头。
既然敌人已经露出了马脚,那么就先不用管,先竭尽全力处理好蝗灾难!
只要可以将除虫工作完成,那么后面有的是时间慢慢秋后算账,搜查线索!
对于黑水台的手段,崔远向来信心十足!
现在大秦只要认真起来,那么任何虫子都难逃被揪出的命运!
“秦王殿下,我们已经进入邯郸城了!”
马车外随从的声音响起,将崔远的思绪打断。
崔远答应一声,然后就让车队停了下来,掀开车帘走下地。
而在他的前面,嬴政,李世民和尹皋封都已经先一步下车。
崔远打量了一下四周,下一刻就皱起了眉头来。
虽然从未来过邯郸郡,可是受过九年义务教育之人,他从就学习过邯郸学步的典故。
它说的是战国时有个人到赵国邯郸去,看到那里的人走路的姿势很美,很优雅。
于是就跟着别人学,结果不但没学会,连自己原来的走法也忘了,导致只能爬着回家。
虽然这个典故没有直接写邯郸的繁荣,可作为曾经的赵国首都,如果它不漂亮,怎么会引得别国之人前来特地学习走路?
所谓的美,是需要映衬的。
如果在一个穷乡僻野,管你走的再好看,也没有人在意!
所以在崔远的印象中,邯郸一直都是一个能够堪比咸阳的繁荣之地。
虽然在赵国灭亡后,肯定会有衰弱,但是瘦死的骆驼始终都比马大。
然而他现在看见的,却和想象之中完全不同·!
这偌大的邯郸城,别说繁荣,甚至连几个走动的人都看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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