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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 激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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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着百味玲珑的手段,李伴峰循着空气中一丝香火气,找到了刘良义。

刘良义就是靠着这丝香火来操纵鬼仆。

他说的没错,偷袭的收益率最大。

仗着宅修极易被人忽视,再用随身居送自己一段距离,李伴峰潜行至刘良义背后,用匕首刺进了刘良义的后脑。

按理说,寻常对手挨了这一下,战斗就算结束了。

但魇修不一样,只要刘良义还有一口气,就能用鬼仆反击。

在他身边留守着十名鬼仆,此刻同时冲向了李伴峰。

这个局面很难缠,李伴峰能看见鬼魂,却伤不了鬼魂。

刘良义趁机摆脱李伴峰,回手把后脑勺的刀子拔了出来。

他知道自己可能活不了,但死也要带上李伴峰。

一名鬼仆挥刀砍向李伴峰后脑,含血钟摆突然跳了出来,对着鬼仆连砍数刀,鬼仆当即魂飞魄散。

喝了陆东良的血,钟摆进化了,她能伤了亡魂。

将要丧失意识的刘良义,索性孤注一掷,把所有气力拼光,召集周围亡魂,连同鬼仆一拥而上。

蓝杨村,民风淳朴之地,每日都有血光,亡魂遍地都是。

钟摆即将招架不住,李伴峰打开随身居,房间里传来了娘子的歌声。

“红灯绿酒夜,

围炉消寒天,

谈情说爱乐无边

清歌飘渺腻舞翩翩

快乐快乐比神仙

……”

在荒郊野地过够了凄苦日子的亡魂,在妩媚的歌声之中,迈着整齐的步伐,进了随身居,等着和唱机谈情说爱。

刘良义的鬼仆坚持了几秒钟,跟着一众冤魂一并进了随身居。

这是什么法宝?

鬼仆这是要去哪?

刘良义点了蜡烛,烧了符纸,用尽了所有手段,也不能阻止鬼仆的离去。

李伴峰面带微笑看着刘良义,现在事情好办了。

刘良义拿着匕首上来和李伴峰拼命。

别说他受伤了,就算他没受伤,失去鬼仆的四层魇修,也不是三层宅修加二层旅修的对手。

李伴峰躲过匕首,揪住刘良义的头发,顺势把他扔进了随身居。

呼哧~

唱机笑了一声:“这怎么又来一个,这菜色不够鲜嫩,可奴饿了这么久,也就不挑拣了。”

铜莲花有些不满,生出了满身露珠。

整个一屋子,能吃的就刘良义一个。

刘良义的儿子刘昌宇被楚二剥了脸皮,愤恨之下想要报仇,他不敢找楚二,只能找马五泄愤。

哪成想,被剥了脸皮的刘昌宇,算是幸运的。

而今刘良义意识还在,魂魄被唱机一丝丝剖剐,剧痛之下,脑海里浮现了一个念头。

是这个人。

宋家森死在了这个人手上。

看走眼了。

要防备的人不是马五

……

刘良义进了随身居,失去了对所有鬼仆的控制。

梦春园舞场,鬼仆茫然无措,纸人也僵在原地不动。

马五趁机带着众人跟着根子冲出了舞场。

川子咬牙切齿道:“少爷,舞场怎么办?今天刚开张,咱们不要了么?”

“不要就不要了,日子还长,机会大把,先和我去大仓里躲一躲。”马五没有法宝,但大仓里有不少灵物,或许还能支应一阵。

众人进了大仓,四下搜罗用度,过了大概十几分钟,根子突然把头探到了外边。

“少爷你听,舞场有动静。”

“什么动静?”马五担心那群纸人烧房子,光烧了舞场不要紧,周围的酒馆、客栈、吉庆班,都得受牵连。

趴在窗边听了半响,马五听到了乐曲声。

“昨夜梦中

桃花依旧迎春风

郎情妹意俩相融

醒来只觉一场空。”

这首歌叫《昨夜梦中》,是马五最喜欢的一首歌。

谁这个时候在舞场里放歌?

是李伴峰。

李伴峰把娘子刻好的唱片,放在了风车唱机上。

鬼仆们纷纷从纸人里挣脱出来,围在唱机旁边,静静听着美妙的歌声。

别看场面上很和谐,眼前的状况非常危险。

四层的魇修死了,鬼仆会失控,很有可能会变成恶灵。

整整一屋子失控的鬼仆,稍有差池,李伴峰就有可能送命。

一首歌曲就三分多钟的时间,在曲子即将放完的时候,李伴峰悄悄打开了随身居的房门。

舞池里的歌声停止,所有鬼仆看向了李伴峰,他们很生气。

李伴峰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只盼着娘子赶紧接力。

屋里的歌声随之响起。

“莫不是你又痴又呆

莫不是你风情不解

伱到底是爱我不爱

为什么教我空等待……”

鬼仆们被娘子的声音吸引,争相恐后进了随身居。

李伴峰长出一口气,忽听娘子大喝一声:“喂呀相公,赶紧把门关上,这地方熏死人了!”

……

推开舞场大门,李伴峰戴上礼帽走到了货仓旁边,对着窗边的马五道:“叫人打扫去吧。”

一屋子鬼仆都解决了?

马五不敢相信。

他想多问一句,发现李伴峰压低了帽檐,迅速消失在了夜色之中。

川子走到马五身边,压低声音问道:“这位爷到底叫什么?我想问,却又不敢。”

“你叫他七爷就好,其他什么都别问。”

“七爷,他您兄弟?”

“不是告诉你了么?什么都别问!”

马五吩咐众人去舞场打扫,根子背着桶子,拿着勺子,走在了最前面。

“根子!”马五两步赶上,“打扫这种事情,你就不用去了,到账房领五百大洋,今晚你是头功。”

根子领了五百大洋,揣在了怀里。

他摸了摸身后的桶子,又摸了摸手里的勺子,走路特别的硬气。

他决定以后要一直背着桶子,哪怕睡觉的时候也要背着!

川子和他睡一个屋子,他决定换个地方住。

……

李伴峰回到随身居,整理了一下刘良义的遗物。

刘良义出身草寇,在绿林道颇有名气,身上居然只带了不到两千现金和十几块大洋,这让李伴峰非常鄙视。

除了钱之外,刘良义身上还有不少香烛,娘子呼哧一声道:“喂呀官人,这些是魇修操控鬼仆的用具,

要是会用魇修技法,这些东西都有大用处,就算不会用魇修技法,也能招来些孤魂野鬼,却省了郎君买菜的麻烦。”

娘子都说有用,李伴峰自然得收着。

还有一叠黄纸,上面画着奇怪的符文。

唱机解释道:“相公,这些是魇修和鬼仆的契书,魇修时常带在身上,对相公倒没什么用处。”

契书?

李伴峰一怔:“之前收了杜鸿喜的时候,怎么没有这东西?”

“有的,被红莲那个贱人给吃了。”

李伴峰一怔,转眼看了看红莲:“你吃这个东西作甚?”

红莲没有回应,她就算回应了李伴峰也听不懂。

嗤嗤~

娘子替她回答了:“契书有灵性,又不算货物,这种东西红莲最喜欢,

她吃了其实也无妨,能炼成些东西,只是上次吃的契书太少,恐怕还没凑出来一颗莲子。”

杜鸿喜一共就十五个鬼仆,契书只有十五张。

刘良义有六十个鬼仆,六十张契书都喂给红莲,不知道能炼成什么东西。

李伴峰正要把契书交给铜莲花,却见花瓣已经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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