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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隶,在各部落中是硬通货,壮实的男奴隶和美貌的女奴隶,都有相当高的价值,和抢掠的财物同样意义重大。
此时,大同边城上的副指挥董旸极目远望,却只能看见偶尔冲起的烟柱,看不见敌人所在。他空自咬牙切齿,却不敢出城去拯救那些百姓。
城外的自然都是平民,有钱人不会住在城外,他们都在大同城内。如果再成功一些,更有钱一些,会往更靠近京城的方向移动。那些平民,明知道在城外可能随时会被突袭的鞑靼人抓走,却也只能硬着头皮生活。
在这里,毕竟不用交税,甚至还有免费的土地。这都是朝廷用来交换他们性命的。离开这里,他们就会变成乞丐和流民。所以,他们用性命来赌,赌鞑靼人不会来,赌他们能在鞑靼人到来时,及时的躲进城里或藏进山里。
当然,大部分时候,他们能赌赢,但只要输一次,他们就完了。或者当场死去,或者变成奴隶,其实当场死去可能还好一点。
七天前,董旸跟着指挥江瀚出过一次城,试图保护更多百姓进城。但他们遭遇了伏击,江瀚眼见自己突围无望,命令还有机会撤退的董旸带兵回城,坚守不出。
天地良心,不是士兵们不拼命,实在是骑兵太少了,而步兵打骑兵,那就是拿命填。
倒是有神机营给发的一百多条火枪,但那东西只能打一响,面对大队骑兵时根本来不及打第二下,也就是起个震慑对方的作用。如果大同的骑兵能跟鞑靼人数量相同,这账也不会打得这么窝囊!
一队百姓正在拼命的往城门这边跑,他们是第三拨了。之前他们藏在周围的山里,现在鞑靼人控制了外围后,开始搜山了,一部分百姓被吓到了,从各条小路下山,希望能冲进城里来。
百姓身后没有鞑靼骑兵的影子,但这不能说明问题。人的眼里有限,即使是最优秀的了望手,也仅能看出几里外。而几里路对骑兵来说,几乎就是一眨眼的距离。
城门小队的队长在看着董旸,等他的决定。董旸明白,如果要开城门,骑兵就必须做好冲锋准备。城门打开,敌军如果冲过来,骑兵必须出去抵挡,延缓敌军速度,以配合城墙上的火炮弓弩守城,确保城门有时间关闭。
但那也意味着,出城的骑兵可能会全军覆没。除非敌军退兵,城门不会再次打开。
董旸笑了笑,露出两颗大虎牙:“传令兵,去通知总兵大人,就说董旸带骑兵出城了。”江瀚死了,他是这座边城的最高指挥。总兵没下达全军不许出城的命令,他有权利自行判断。
边城是主城的辅助,能镇守边城的指挥使,基本都是总兵的心腹,与总兵有一定的默契。但他必须告诉总兵一声,如果他回不来了,总兵必须马上派人接替他的位置。
董旸开始披甲,上马,提大刀。他想了想,把江瀚送他的腰刀也挂在身上。平时他不带腰刀的,他认为骑兵冲阵,大刀都丢了,一把腰刀有什么用。江瀚送了他一把,他也不愿意带。
但前天,他看见江瀚的大刀被打掉了,马也被打倒了。江瀚就那样站在地上,好几个想活捉他的鞑靼人都被他用腰刀砍死了。最后他的腿被长枪刺穿,倒在地上的时候,他用那把腰刀横在脖子上,狂笑着一抹。
原来腰刀是这么用的啊。董旸在逃离的那一刻心里想的居然就是这句话,他都不知道为什么。老友死在眼前,他竟然一滴泪都没掉,甚至都没有太伤心的感觉。
他身后的一千骑兵,已经都披甲持戈,在城门里列队完毕。城头上了望的士兵高喊:“百姓还有五百步,远处未看见鞑靼骑兵!”
董旸举起大刀,指向城门外的方向。
“开门!骑兵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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