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竟然说自己年轻时,多么受女人欢迎。
自卑的男人,总是幻想。
“诶——”
我遗憾地叹了口气,问他也是白问。
“写首诗吧。”
突然,老马用无比正经的声音朝我说道。
“啊?”
我怀疑自己的耳朵有没有听错,惊讶地看向老马。
老马坐得十分端正,从口袋里摸出一支旧的发锈,但被擦得很干净的派克钢笔。
“当年我在乡下当知青的时候,姑娘们最喜欢吃这一套,写首诗给你心中那个要安慰的姑娘吧。”
看得出,他是真心想帮我。
但写诗,的确有些为难我了。
“老马,我高中辍学”
“写诗,跟学历无关。”
老马将他那只充满文艺气息的派克钢笔,停留在《花花公子》封面照片上的兔女郎上边,露出一副无比文艺的表情,心中似乎在酝酿什么。
“她是我的太阳,是我的月亮,是我的黄昏,是我的黎明”
突然,老马高声念了起来。
我心头一刺,瞳孔放大,脑袋里猛然间想起了那个温暖的下午。
不等老马念出下一句,我的嘴,就自然而然地张开,将这首肉麻的诗给念完。
“她是我枕边的香薰,是香烟里的尼古丁,是棒棒糖里的夹心”
这一刻,我跟老马的灵魂突然契合,他盯着我,我也看着他。
奇妙的缘分,在这一刻猛地显现。
“你读过我写的诗?”
“这首烂情诗,是你写的?”
我跟老马同时将身体往后一仰,嫌弃的感情,止不住地迸发出来。
我当然记得这首诗。
这是当初,沈临风送给梅姐的情诗。
这是沈临风找回自己良心的情诗。
这是沈临风临死前,念出的最后的浪漫。
但我却没有想到,这首烂俗的诗,竟然还有一个猥琐的作者。
而这个作者,就是跟我仅仅一窗之隔的老马!
“沈墨,既然你读过我的诗,那就用这首诗去安慰你想安慰的那个姑娘吧,便宜你了。”
老马说着,就开始用钢笔写下他那些烂俗的诗句。
我连忙制止:“你要是把这玩意儿,送给冷霜看,还不如杀了我!”
多么可笑的男人啊。
竟然被逼到要写这种烂诗,去哄女孩开心。
但老马却无比坚定,我也是头一次看见这个不正经的老头,正经起来。
他的钢笔,在《花花公子》的杂志上迅速游走,一个个像是被印刷出来的宋体字,被老马熟练地写下,杂志封面上的兔女郎,被写上了诗句,看上去也多了一丝内涵。
“沈墨,这件事十拿九稳了,有了我的这首杰作,不管你跟冷霜有多大的矛盾,她看了以后,都会开心,甚至是主动来找你和解。”
老马将钢笔的笔帽合上,宛如一个将刀收鞘的武士。
“老马,我只有一个要求。”
我十分认真地看向老马。
老马听后不解地发问:“还有啥想要添加的?趁着我现在有些灵感,我可以帮你多写两句。”
“你别说这首诗是我给她的。”
说完,我就转身失望地走了。
只留下原地暴躁的老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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