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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教我打手枪吧!(2 / 2)



《海贼:我可是王路飞呀》转载请注明来源:新笔趣阁(biqug.net)

贝克曼对于孩子的态度极为友善,在原著里他也很亲路飞,甚至在路飞被山贼打了,准备出手帮他报仇。

“我已经七岁了,是时候选择一把武器了,我只想要帅的。”

路飞说道。

“这还用说吗,那肯定是选择剑啦,剑豪这个名号一说出去多帅气!”

有海贼用着我懂的语气拍着路飞的肩膀说道。

他腰间挂着一把剑。

“不对不对,论帅气程度,火枪才是最棒的,而且上手难度低很多,适合路飞这种鬼。”

一个腰间挂枪的海贼说道。

“你说什么?”

就像甜党和咸党的争论,路飞在不经意之间引发了枪党和剑党的争执。

男人就是这么的无聊,喜欢讨论战力,往往为这个问题争论的面红耳赤。

“来决斗吧!”

“谁怕谁啊!”

他们拔出了腰间的武器,准备从嘴上撕逼发展到线下对砍。

这帮人很快扭打在一起,身为副船长的贝克曼拿出一根雪茄挂在嘴上,摸了摸腰间的打火机,最终没拿出来。

“初学者想快速造成杀伤力,我的建议是火枪。”

“毕竟练剑的人太多了,成效也慢,什么飞翔斩击,那种东西剑豪还得练很久,我们起步就是飞翔斩击。”

贝克曼是枪党无疑了。

他对于现在的火枪战绩低迷也有着自己的见解:“未来一定是火枪的天下,只可惜玩火枪的太依赖武器,而忘记了自身的锻炼,这也使得剑豪往往强于持着火枪的混子。”

“武器终究只是武器,人自身的强度也很重要。”他语重心长的向路飞说道。

火枪的基础杀伤力的确高于剑士,但火枪低迷的战绩,让路飞怀疑这家伙是不是故意带歪自己。

玩枪还是玩剑?

路飞也陷入思考。

他又想到了自己的霸王色,果然,前期的武器选择上,还是玩枪比较好。

只需要一开霸王色霸气眩晕敌人,再拿着枪远距离收割就好了,等以后再切换成近战武器。

只要自己够强,玩什么武器都一样的,卡普不也拿着拳头打天下么。

“贝克曼,教我打手枪吧!”心中有了计较,路飞用鉴定的目光看向贝克曼。

这位枪党脸上流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卡普孙子的话,一定能在火枪的道路上,闯出名声吧。

“跟我来,鬼,让你见识见识我的射击室!”

他豪情万丈的抱起路飞,将他带进了一个船室。

大量的子弹和手枪随意放置着。

贝克曼随意捡起一把手枪丢给路飞,“试试这个家伙,先从认识武器结构开始吧。”

圆圆的黑色子弹上膛。

路飞有些兴奋。

男人是爱好战斗力的,对于这些破坏一切的兵器非常着迷。

摸着武器,路飞感觉自己身上的武德正在复苏。

啊~好想发射霸王色……

他对准面前的靶子,目测有二十米左右,毫不犹豫的开枪。

连续三枪,都打偏了。

路飞适应了手枪微乎其微的后坐力。

海贼世界人的力量是很强的。

原著中,路飞七岁就能和大猩猩打的不分上下,但是打不过成年人山贼。

在阿拉巴斯坦篇海贼们就能切断高大的房屋,或者徒手抬起木质结构的屋子。

路飞估计自己臂力已经可以用吨来计算了,区区燧发枪的后坐力,几乎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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