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焚尸超凡入圣秦河徐长寿》转载请注明来源:新笔趣阁(biqug.net)
乱世当头,活生生行走的几十斤肉食,谁见了不眼红?
追打、猎杀、围殴、下毒、陷阱……狼王不下数十次死里逃生,伤痕累累。
极端的死亡压力和恐惧之下,狼王开始了对命运的反抗。
它的反抗很简单,扑人。
它曾经中过两次毒,一次是围墙另一边丢过来的半个黑面馒头,一次是墙角边发现的一块鸡骨头。
两次中毒,两次濒死复生。
任何地方发现的食物,都有可能是下过毒的。
除了……人肉。
没有活人会自己服毒,更没有人会在人肉里下毒。
身为两个物种,狼王对扑人吃肉,并不存在心理障碍。
主家为“人”的那点威严,早就在生存的压力面前,淡化的无影无踪。
凭借主家将它喂养的不错的一身余膘,狼王扑杀人类,并无难度。
因为遍地都是瘦骨嶙峋、饿殍遍地的流民和乞丐。
它第一次扑杀的,是一个饿倒在地气若游丝的女孩。
当女孩的鲜血和皮肉进入它饥肠辘辘的肠腹,狼王迈出了返祖为狼的第一步。
这是一个新的世界,当它将人纳入食谱之后,就再也不缺吃食了。
于是……它扑越凶悍,越长越膘肥体壮,再瘦骨嶙峋的流民乞丐,也是营养的。
渐渐的,它还有了手下。
一只,两只,三只……十只……二十只,三十只,不断有野狗追随加入,它成了一个野狗群的头领。
数量渐多,城内已经无法容纳,于是狼王领着狗群去了城外,守着一处山林觅食。
狗群来去如风,专门袭击瘦弱的流民。
女人、孩子、老人是狼王的偏爱,因为袭击这些人最轻松。
用最的力气和风险换取最大的收获,这是生存的不二法则。
狗群的繁衍能力总是强悍,很快,狼王麾下的狗群连加入带生养便超过百数。
强大的食物供给压力,也令狗群动静越来越大,活动范围也越来越远。
于是渐渐的,官府注意到狼王这群盘踞道路的狗群,遂派兵围猎。
狼王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天,麾下死伤惨重。
在官府数百人有组织的围猎之下,凶悍的狗群如同绵羊,没有任何反抗能力。
狼王几乎仅以身逃,狗群的惨叫渗入灵魂。
那其中,有数十是它的妻妾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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