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荡年代,我为祖国守边疆》转载请注明来源:新笔趣阁(biqug.net)
一曲唱完,直到音乐停下来一阵儿了。台下还在那里摇头晃脑的跳了一阵儿,直到晃得没节奏了,这才明白人家已经不唱了。
邵姐看见这两个孩子唱的确实好,走上舞台拦住正要下去的两个人,对着下面问道:“他们唱的好不好?想不想再让他们唱一曲?”
“要!”回答声虽然凌乱,但是声音洪亮,人们确实喜欢听巴图他们唱的歌。
“来,一人一个花篮!”邵姐大气,直接用夜总会的名义送了花篮。
这叫抛砖引玉,很快一堆花篮就送了上来。巴图和远芳非常兴奋,这是在港岛啊,那个年代在普通内地人心中,还是比较高大上的地方,所以能在这里被人送花篮,自然高兴。
两个人商量了一下,决定来一首正宗的陕北歌曲,两个人在芭娜娜时候就经常在一起演出,所以会得歌都差不多。
说起来北疆普通话其实都带一部分甘陕口音,而陕北民歌最有代表性的无非就是那几首,其中远芳最喜欢的就是兰花花。
当远芳略微改变了一下发音方式,唱出原汁原味的陕北民歌的时候,全场静默。
“这东西好土啊!”这是所有人的第一感觉。要知道喜欢来迪吧的基本都是年轻人,而这一代人,大多都是出生在港岛的,对于内地那边的情况基本不了解。
要是换他们的父辈,爷爷辈,可能很多人都是出生在内地的,也行听过这个。可他们哪里听过啊?
港岛这地方属于经济和贸易中心,他们一出生接触的都是比较流行的东西,或者从父辈的唠叨里还零零碎碎知道一些故乡的东西,但是谁会往心里去?
可是这么土的东西,为啥就象猫的爪子一样,挠的人心里痒痒呢?
“不行了,我的耳朵好像怀孕了!”一个少女尖叫了一声,随后就有人附和。
这倒不是夸张,虽然时代的发展让人们忘却了很多传统的东西,但有些东西却是忘不掉的,这里面就包括传唱了无数年的民歌。
而陕北民歌作为这其中的佼佼者之一,自然永远不会被泯灭。
于是,这个作为流行音乐代表的形式的夜总会,竟然在今晚开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民歌演唱会,而且到了后来,完全失控了。
那种特别好听的酸曲,竟然被要求一遍又一遍的重唱,看着一个个打扮比较非主流的青年,却唱着那土的掉渣的民歌,咋看着都那么不和谐。
“都他妈闭嘴,你们这群衰老是不是疯啦!”一个尖锐的声音响起,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双臂满是刺青的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上了舞台,夺过麦克风对着下面狂喊。
邵姐赶紧走上台去,对着刺青男说道:“对不起杰哥,这两个孩子唱的好听,大家喜欢,所以都情不自禁的唱了起来,叨扰到你了吗?”
这个人是这条街上的混混,大家都喊他大哥杰,喝点酒之后总喜欢惹事,大错不犯,错不断的。没人招惹。
而邵姐作为夜总会经理,自然对这样的人也得客客气气的。不然他整天来找麻烦,也是个麻烦事。
远芳躲到了巴图身后,唱的正嗨呢,结果上来了这么个东西,真把她吓了一跳。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许悄悄替嫁入豪门,新婚丈夫竟然是一个口不能言、身不能动的活死人。她含泪认命,不料新婚夜活死人竟然醒了! 白天,他是御家的活死人,人人都道他是短命鬼,活不过三年。 晚上,他摇身一变京城的商业帝王,手握滔天权势,冷血残暴如修罗! 偏偏有只小兔子不知死活,亲他抱他甜甜地叫他:“老公!” 后来,御司夜把这只小兔子宠到了心尖,再无法割舍,“再叫一声老公,命都给你!” 一开始,许悄悄以为自己坠入无底深渊,后
都市 133万字 2023-09-26
关于逆天明末三十年: 公元一六一九年,大明四路大军分进合击直扑萨尔浒,努尔哈赤凭借凭尔几路来,我只一路去的高明军事方针全歼明朝三路大军。尸山血海,修罗地狱。 一个来自二零一九年的人因为演习事故不幸重生在萨尔浒,不相信命运的他希望能拯救濒死的大明。 且看他逆天改命,风云在波澜壮阔的明末三十年
玄幻 908万字 12个月前
【清冷美艳旗袍病美人vs腹黑疯批京圈太子爷】【疯狗变忠犬】【双洁】宋青柚生的一副美人骨,姿容潋滟名动京城,却自幼多病,仿佛珍贵的瓷娃娃,透着易碎的脆弱。一朝离婚,人人都以为这位病弱美人离了傅庭深这颗大树,往后再难在京城立足。未曾想,傅家另一位阴郁寡恩离经叛道的疯子像闻着味儿的恶犬疯狂攀咬上来。后来有一日坊间传闻惯来冷血薄情的小傅总藏了位旗袍美人,据说还是用了不正当手段从自己的小叔那儿抢来的。美人
都市 98万字 2023-09-24
魔理沙天下第一!!! 为美好的幻想乡献上带系统的主角,但他却意外是个菜鸡? 身怀系统的十一,会在幻想乡挨多少吨……(划掉)和少女产生什么样的国画呢? 一二设混合,内含作者私设,目前进度:东方永夜抄(进行中)——外传?博丽因缘谭(未展开)(其实是幼灵梦,大概)
106万字 2023-10-10
「找到那个人,爱他,护他,陪伴他。」 「在他伤心时,吻干他的泪;在他绝望时,拯救他的心;在他痛苦时,为他披荆斩棘,用鲜血铺就通向王座的红毯。」 季越:“???” 干不了,真干不了,另请高明吧您! 不养儿子、不当孙子。栓q。
武侠 69万字 2023-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