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笔趣阁
  1. 新笔趣阁
  2. 历史小说
  3. 横明
  4. 534 次数多是苦差事
设置

534 次数多是苦差事(1 / 2)



《横明》转载请注明来源:新笔趣阁(biqug.net)

“卖兵器给尼德兰商人?”李汝华对方书安大开脑洞的事情,已经见怪不怪。

“是的,大人。”方书安回答道。

“你为何不先去问问阁老,他老人家点头,我自然是没有意见。”也不知道李汝华是在说客套话还是怎么的。

至少表面上,应当是这么个意思。

“大人,爷爷那里,并不是决定性因素,我要先说服您同意,爷爷的主意还是要听您户部主官的意见。”

虽然知道方书安说的话基本上不怎么靠谱,但是还挺让人受用。

卖兵器的事情,还是要经过户部一把手点头。

“你将利弊好生与我说说,待我看看有何难度在其中?”

还真是像方书安想的那样,现在李汝华对各种赚钱的事情都感兴趣。

主要不是涉及到大明的根基,能做的买卖他恨不得都能做。

这不是才促成白酒贸易,这就又开始琢磨兵器交易了。

两年前找他,肯定不同意,也就是这两年,老兵刃和老式甲胄退役不少。

那些东西如果化了再重新打制,付出的成本也不也是个数目。

直接换钱,自然是最好的。

方书安将自己的计划和盘托出,如何赚尼德兰商人的钱。

不过里边涉及到货币改革的部分,先没有说。

李汝华听完,思考一会儿,说到,“此事,我是同意的,毕竟也算是废物利用的好事。不过,要想推行下去,恐怕还需要说服更多人才可。”

“只要您同意,其他的事情我们来办,您放心就是。”

李汝华贵为户部尚书,又是内阁大学士,让他居中奔走,不现实。

虽说方书安挣回来的钱,都要到户部的口袋里,但是还是需要一个代理人来执行。

按理说,这样的事情,那些将门干起来最合适,比如李尽忠,比如英国公或者是其他国公的后代。

所以啊,方书安也有了计划,此时并不适合张田余参与……

不过,李尽忠这几日不在,去了天津卫,那里有更换火器的事情,过两天才回来。

反正,事情也不着急这两天,他先将方案再完善一番。

熊芷晴也搬到了院,整个院子里甚是热闹。

从院子的规模来说,其实是有些了,毕竟当初方书安的地位不怎么样,所以他占据的院子挺。

后来,即便是他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但是院子却不曾变化过。

毕竟在外边有别院,还有另一处年初再买下的别业,搬出去也能住的开。

而不想搬出去的原因,是为了大家族的体面,如果他现在搬出去的话,还不知道背后会有多少闲话。

不换院子,算是住习惯了吧,人们轻易懒得搬家,虽说他现在的院子有些紧张,但是能住下两个人。

他后边的院子本来就是空的,现在打通,将熊芷晴安置过来,也是不错的选择。

而她也搬过来之后,两个人的区别也便体现出来。

熊芷晴在方家的群众基础很好,毕竟双方都是官宦人家,在待人接物的事情上,更有共同语言。

相比林月华商人出身,虽然都是是大户人家,行事还是有不少区别。

比如在对待亲近的下人身上,虽说都是让人心甘情愿为自己卖命,手法却是截然不同。

熊芷晴主要是用情感牌,让她的丫鬟与主人休戚与共,有归属感。

而林月华更多的是用的商人常用的手段,在金钱上找齐,虽然偶尔也会用情感,但是更多的是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

用钱砸出来的关系,说出来比较容易深入,却同样容易破坏。

所以说,在方家下人当中的号召力,熊芷晴是要远远超过林月华的。

总体上来说,官宦人家出身之人,例如熊家大姐,身上天然就有一种上位者的气势,又会施恩于人,极得人心,林月华比较之下就是星辰相对皓月,虽也是女强人,但差了档次。

林月华照例每日都要去探望熊芷晴,此前离得稍微远,她都要坚持去,现在离得近,去的便更加准时。

几乎是每天用完早饭以后,都会带着灵儿和青儿去上门“问好”。

灵儿毕竟是从林家带过来,跟着她再正常不过,至于青儿,却被林月华绑上自己的船。

虽然她以前也算是院子的半个女主人,但是在真正的女主人面前,还是要听人家的安排。

平时,林月华其实也不安排青儿做什么事情。这一次么,应当是让青儿也尽快熟悉和熊芷晴的关系,所以他们几乎是倾巢而出。

方书安院子里一共只有三个人,他自己基本上吃完早饭就出门,也就是晚上回来才会和熊芷晴见一面顺便逗弄孩子。

两个人见面,明面上的火花闪电不存在,貌似气氛融洽,但是言语中仍免不了夹枪带棒。

然而屋子里却不时传出两人笑声,单纯的听着两人的对话,可是看不出什么异常。

这样的现象,也就令屋外侍候的丫鬟婆子纳罕不已,两位夫人关系这不是挺好的吗。

为何私底下却说,两个人势同水火,互相看不顺眼呢?

谣言,都是谣言啊!

那些嚼舌头根子的下人实在是太可恨了,什么都能成为他们传播的闲话。

屋里,两个人“和睦”的对话仍旧在继续。

“妹妹,看看这个,是我从江浙松江府那里,找当地有名的匠人,花了大价钱给你专门做的。别看它,可不是一般的蚕丝被,选料时候,用的都是同一大的健康蚕,最好的嫩桑叶饲喂,再选择其中颜色洁白,光泽闪亮的茧子,用十年缫丝经验的女工精心缫丝。后边都是十年以上的一等一的匠人来制作,她们做出来的蚕丝被啊,比市面上一般的不知道好了多少。

还有这个,是松江府一等一的棉花,纺织的精线,用双十年华的女工做出来的布匹,再有十几年经验的绣娘和女工纺织剪裁,她们做出来的衣服啊,最受王公贵族欢喜了呢。”

林月华拿着几件东西,献宝一般的给熊芷晴介绍着。

论起家大业大,找到好东西,熊芷晴打着灯笼也比不上她。

“那我就替两个娃娃谢过姐姐,让您为他们忧心,真是折煞我了。”

“妹妹哪里的话,如今咱们都是一家人,你的事情也就是我的事情,怎么能让你一个人操劳呢?两个娃娃是你的孩子,也是我的孩子呢!”

林月华笑呵呵的说着。

只是,话说到这里,熊芷晴的笑容突然间就僵住了,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说,要从她手上拿走一个孩子的抚养权么?

此前方家奶奶有意无意的还提了一嘴,问她能否一个人看顾孩子,莫非是真的?

那可不行!

孩子是自己生下的,当然是跟着自己最好带。

至于给到林月华那里,会怎么样,谁能说的清楚?

万一她用什么卑鄙手段,那时候后悔都来不及。想到此,熊芷晴也微微一笑,但是明显笑容没有那么自然,“姐姐,两个娃娃是我的娃,是相公的娃,自然也是您的娃,不过啊,您最近也是一直在尽力,说不定,也快了呢!”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相关小说推荐

重生:七零军官大佬轻点宠

重生:七零军官大佬轻点宠

佚名 / 文

上一辈子,未婚夫当兵后,我照顾他生病的母亲,为他打理家里琐事。 可他回来时,却带回来一个硬气的女兵。 还要和她结婚。 争吵中,我被女兵推下水池,溺水身亡。 重活一世,我果断解除婚姻,远离吸血鬼一家人,改嫁他人。 没想到,我嫁了个残疾军官,还是个不一般的残疾军官!

211万字 21小时前

重生80,窝在渔村赶海,我把妻女宠上天

重生80,窝在渔村赶海,我把妻女宠上天

天府之城 / 文

唐建国重生到1980年,看见曾经被自己害死的妻子和女儿,他绷不住流下了悔恨泪水。><><为了弥补上辈子的亏欠,他决定在这个摸着石头过河的年代东山再起,暗暗发誓要带着妻女过上好日子。><><别人还在为吃饱饭四处奔波,自家悄悄成了万元户,村民刚买上大船沾沾自喜,自己已经拥有了造船厂。><><他引领了一个时代,所有人都在模仿,却从

都市 29万字 22小时前

死后才知,我的夫君早就不在了

死后才知,我的夫君早就不在了

佚名 / 文

重生归来,她发现自己竟然回到了那个令人惊愕的节点——大婚后的第二天。眼前,那个身着耀眼大红喜服的家伙,名义上是她的夫君,可实际上,她本该与另一个人共结连理,而那位真命天子早在三月前就已离世。他家里居然胆大包天,隐瞒真相,将她骗入这桩婚姻,目的竟是让眼前的他,替那已故之人延续血脉。 前世,她天真地以为这是上天赐予的新开始,却在一年后,为了逃离这荒谬的婚姻,踏上了不归路,最终香消玉殒。

102万字 22小时前

巅峰豪婿

巅峰豪婿

焱火 / 文

萧明远,是成功的豪门弃少,他掌控的盛世集团,被称为世界十大集团之一!><><但萧明远却是失败的上门女婿,入赘三年,别说跟老婆同床共枕,就连手都没有牵过!><><燕京因为敏感,全都改成淮京,望原谅

女生 7万字 22小时前

复山河

复山河

新海月1 / 文

大虞,一个历史上没有存在过的朝代。主角一朝误入其中,掀起了波澜壮阔的大时代。><><朝堂博弈,尽显尔虞我诈。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试问天下,谁主沉浮!

历史 93万字 22小时前

斗罗:龙王之霍雨浩活在万年后

斗罗:龙王之霍雨浩活在万年后

星辰宇宙观 / 文

绝世唐门是霍雨浩的时代,但他活得并不开心。如果成神注定意味着悲剧,那不成即可!><><魂穿霍雨浩的少年在深思熟虑后,决定在这个时代苟到底,最终化作亡灵生物,自我封印。><><静等万年后龙王降世,灵冰再现!

女生 19万字 22小时前

本页面更新于
回到顶部
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