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西施她,干活比杀猪还丝滑!》转载请注明来源:新笔趣阁(biqug.net)
rad2年轻人对一切新鲜且有挑战的事,都报以极大的好奇。
尤其是深入敌后这等令普通人心跳加速的行动。
刺激大发了!
就连一向稳重如甘明福,都忍不住咧嘴直乐。
给他姐做亲卫!
能羡慕死多少人?
没看他家姐夫那眼神,有多哀怨么!
哀怨的结果就是。
三日后出发之际,明明已经用异能给自己梳理过酸胀的腰,甘明兰还忍不住又揉了揉。
这个动作,最近三日她重复了很多次。
也不知道这便宜男人是不是属猫的,实在是太能撩了。
甘明兰要不是有木系异能给自己做修复,最后准会那啥而亡,下不了床。
每每想起这三天夜间运动的某些片段场景,她都忍不住想捂脸。
爽是爽到了!
但也太让人羞耻了!
不敢想,也不能想。
想男人,只会影响她拔刀的速度。
恶狠狠的瞪了某个送行的家伙一眼,头也不回带着十一人出了西城门,往骏马山而去。
左文康摸了摸鼻子,有一点点心虚。
心虚完又忍不住暗自得意:啧啧,想我前世毕生所学之技能,今生总算得以派上大用场!
刚得意完往回走,想到马上要回去伺候他那好不容易养出奶膘,一如既往挑食的闺女,瞬间又苦了脸。
甘明福这个读书人自诩能吃苦。
但负重攀爬骏马山的最高峰,真的是一件极其辛苦的事。
高海拔地域基本没有水源。
每个人的负重都超过了六十斤。
一米高的制式羊皮双肩包,被塞得鼓鼓囊囊。
行走间如同背着一个乌龟壳。
穿林越沟,跨石攀岩。
是一场体力和耐力的考验。
甘明福学着他姐的动作,亦步亦趋的跟在后面。
起初,他还能分出一丝心思在骏马山的美景之中。
骏马山的春天,应该是一年之中最美的季节。
光秃秃的浅山,此时已是鲜花盛开,青翠接荒岩。
高山深处是生气勃勃的森林和苔藓。
文人就很稀罕这种雄奇壮阔景致。
为了这次行动,甘明兰这三日也没有闲着。
十一位队员的行李,除了各自的兵器基本都是由她来准备的。
与此同时,在去第一主峰的攀登路上,她已经让阿土大王给她留下了最安全也最快捷的通道标记。
队伍出发之前。
甘队长就履行了队长之责,强势宣布由她领队。
十一个伙子就眼睁睁的看着甘队长在前面带路,翻山越岭亦是如履平地,气息很稳。
背影看着都带上了一种飒爽的美感。
半天下来。
甘明福的双腿像是被人打肿了一般,沉得都提不动脚。
脑袋发空,眼神发虚。
而坠在甘明福身后的哨兵们,一个个龇牙咧嘴,背上那浸泡了他们后背汗水的双肩包似有千斤重。
再累也不敢喊。
比不过甘队长,没有人会笑话他们。
毕竟人家玉面罗刹不是浪得虚名。
但要是连一个文质彬彬的读书人的体力都不如,那就给他们右哨军丢人了!
呼哧,呼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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