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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手里的线膛燧发枪,有效射程三百米,尖头子弹穿透力惊人,只要不是击中铁甲,穿透敌人的身体后,还有几率杀伤敌人身后的目标。
之前的滑膛燧发枪,圆形铅弹是靠着力大砖飞砸进人的身体,本质上就是火药动力的弹弓。
现在的线膛加尖头弹,则是旋转钻入人体,百米之内轻松破甲。
在军团营地里近距离交战,不管敌人穿什么甲,都是一枪。
唯一的高阶超凡邓肯子爵,和索洛维马战三合,脚下的战马就被龙鳞马“哭”一口咬死。
两人下马继续缠斗,堂堂南境七级剑士,竟然拿不下这个北境的六级骑士。
打了半天,邓肯环顾四周,发现手下剑士团已经死的死,降的降,只剩下一大群河湾大兵端着火枪围观。
而他的封主泰伦伯爵,也站在一旁,被四名疾风骑士挟持,等待他分出胜负。
邓肯子爵再无斗志,扔下手中长剑,无奈投降。
菲莎将圣光坦克慢慢开进军团营地,两侧的百夫长后装霰弹炮几轮射击,就将附近的敌人击溃。
等到战局彻底平息,菲莎才爬出坦克,看着满目疮痍,尾巴顿时垂了下去。
营地里到处都是狗子的尸体,被幸存的同伴翻找出来,一排排的码在地上。
她缩着爪子在营地里寻找,看到一只眼熟的狗头人监工——这是狗头人山谷出来的族人,红山堡矿区的大工头之一。
看到大王靠近,狗头人监工摇着尾巴,“大王!任务完成!狗头人聪明!狗头人勇敢!狗头人冲冲冲!可以冲三次!”
菲莎内心无助极了,安抚道:“你还好吗?”
狗头人监工摇着尾巴,“我很好,就是肚子很饿,想回家吃饭。”
他说着说着,尾巴摇不动了,于是闭眼死去。
他的肚子已经被南境火枪打穿,内脏碎成了渣,哪怕是河湾主母亲至,也救不回来。
一旁走过来的索洛维,叹息一声,按住了菲莎的肩膀。
菲莎两眼含泪,可怜巴巴的仰头看着高大的索洛维,“索洛维骑士,我是不是又犯错了?”
索洛维只能安慰,“这次你没错,你做的很好,但下次一定要先听河湾主母安排。”
“我知道了。”
这支上万人的狗头人大军,真正受训完毕的河湾狗头人不到三千,其余超过七成都是矿工出身的荒野狗头人,只接受过矿工培训,还没来得及军训。
河湾十万狗头人,真正达到正规军素质的,到现在也只有兰博万率领的五百狗头人斥候。
但他们现在还在风神要塞帮助兽族,没法及时赶回河湾。
剩下的狗头人大半听不懂军令,更别说完成复杂的战场指令,几百人的规模战斗还能勉强操作一下,人数上万,兵仙来了也指挥不动。
反倒是靠着火枪优势和人海战术,通过无脑冲锋才能够发挥一些战斗力。
菲莎的确没有军事天赋,但她很清楚自己的族人是什么料。
能够冲锋三次,已经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料。
打扫战场完毕,七千人的南境军团,战死三千,投降两千,另有两千人在各自领主的带领下,抛弃辎重,仓皇南逃。
一万狗头人大军,战死三千,还剩一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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