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清》转载请注明来源:新笔趣阁(biqug.net)
“村人去了十二个,伤了二十六个,其中七个吊着命,五个估计得残……”
“你那些子们去了三个,还有三个吊着命,其他六个都是皮肉伤。”
处置完贼匪,李肆急冲冲奔回庄子中心楼,第一层的大房间原本是用来当计划中的公司会议室,现在成了急救中心。
听到蔡郎中和盘金铃报出的数字,李肆心中异常复杂。这伤亡一点也不重,认真说来还是一场辉煌的胜利。可村人不说,那些子是他的种子,刚刚发芽就陨落,他实在不甘心。
能救一个是一个吧,听到还有人吊着命,李肆过去查看,却发现十个吊着命的伤者里,八个都是枪伤,而且都不重。
“四哥儿,把我跟夏堂勇埋在一起吧,他那人就怕孤单……”
王堂合迷迷糊糊说着,他被打中了右胸,可铅子先打断了背带才入的肉,瞧他说话还算正常,应该没伤到肺。
不仅是王堂合,其他两个少年一个伤在大腿,一个在肩胛,都不是重伤。看来贼匪鸟枪手并没装足药,二十步的距离也能让他们留下命。
只是为什么把他们列为危重伤员?
李肆找来蔡郎中和盘金铃询问,蔡郎中扯着他那山东调门说:“铅子取了,可铅疮难消,就只能靠他们自己熬过去。能活多少,俺可真没把握,所以说他们的命还吊着。”
盘金铃虽不是外科,医理却懂得多:“铅子易取,铅毒难消,脓疮既成,死路一条。被这鸟枪打中,能活下来的不过十之二三……”
李肆不太清楚他们所说的铅毒是不是跟后世的铅中毒是回事,但他确信,蔡郎中和盘金铃这结论是错的,被鸟枪打中就没命了?除非铅弹上涂着氰化物……
怪不得在这个时代,鸟枪一响,大多数人都要抱头鼠窜,看来这是深入人心的观念:哪怕只是被鸟枪的铅子伤到,这条命就难保了。
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
铅疮……破伤风……
李肆明白了,这个时代的医生,虽然懂得感染发炎的现象,却不懂得基本的原理,不知道病菌的存在。而外科医学的相关知识更是欠缺,比如说枪伤的清创。鸟枪铅子入体,基本都会碎裂,感染发脓的几率比一般的外伤更高。而一旦发脓,李肆隐约记得,明清医生好像都反对破脓引流,主张所谓的“调理”,等它自己消散。枪伤所生的脓疮深入体内,破伤风和坏疽的感染率高得惊人,死亡率自然也高得可怕。
同时代的老外也是一样,即使到了美国的南北战争时代,医生对很多枪伤的处理,都是直接截肢了事,原因就是控制不住感染。李肆这时候记起来以前在上看过的帖子,说青霉素发明之前,仅仅只是四肢的枪伤,死亡率就高达20,而剩下的八0里,截肢的也超过八0。
这枪子,可真不是文艺作品里那么好吃的。
相比之下,华夏古时的外科大夫还算懂得多的,至少知道沸水净器和以火去毒,有起码的消毒常识。八个中枪伤员的清创没问题,麻烦在于缺乏有效的消炎药。
蔡郎中叹气:“如果有三黄宝蜡丸之类的好药,也许能多几分活命机会,可俺手头上只有一些三七膏,听说有神医能刮骨清毒,俺没那福分学到。”
李肆不甘心,想了想,决定死马当活马医,能帮着这些伤员提升一点存活率也是好的,更何况那三个少年根本就没伤到必死的程度。
“我有药。”
李肆看向三个少年。
“就是你们得忍住痛。”
少年们虽然虚弱无力,可听到李肆这么说,精神都好了一些,跟死比起来,痛算什么?
盘金铃和蔡郎中非常好奇,还有什么药?
“火-药?”
接着听到李肆说出这两字,两人呆住了。
唤人将贼匪鸟枪手身上的药粉取了回来,李肆让人按住了王堂合,在一圈惊恐的眼神里,将一撮火药粉倒进了伤口里。
“我觉得你还是别看的好。”
打着火折子,李肆对王堂合这么说。
火折子在王堂合胸口上一靠,哧地一声,硝烟升起,就听王堂合嗷地咆哮出声,按住他的三个人全被掀翻了,不是李肆脑袋缩得快,下巴估计也得挨上一膝盖。
“这……这是作什么?”
挥开带着肉香的冉冉白烟,盘金铃哆嗦着嗓子问。
“猛火去强毒。”
李肆现在没功夫跟三百年前的人讲医学原理,火-药灼烧伤口,不仅能止血,还能有效地杜绝感染,副作用也比烙铁去灼烧伤口轻很多。虽然只是非正式的战场临时措施,可用在眼下,效果却是最好。他随口扯了这么个理由,却让盘蔡二人呆住,好半响才不约而同地点头,听起来似乎真是这道理。以火去毒是外科的常识,而火-药则是猛火,应当能去更猛的毒,这很符合他们所知的医理。
“枪伤的处理,最要紧的就是消毒和清创,作好了这两件事,再注意随后的护理,只要创口不大不深,还是有很大的机会救回来。”
李肆说着,盘金铃和蔡郎中也仔细地听着,看架势还想掏出纸笔来记。
“也不是光靠火-药,接下来要二次清创,火-药残渣也是有害的,可这需要酒精,对了,现在有酒精吗?”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反转再反转爽文】 我和纪云州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是个秘密。 隐婚三年,我是他见不得光的妻子。 外人眼里,他是高高在上的京协第一刀,冷漠矜贵,不可一世; 而我,只是他身边一个微不足道麻醉科实习生。 无数个深夜,我独自在冰冷的大平层里等他回家, 我以为,只要我足够努力,温柔,总有一天他会看到我的好。 可现实却狠狠给了我一记耳光。 “可不可以别去找她?”我攥紧他的衣角低声哀求。 他轻笑,
51万字 1个月前
关于终极学生在都市:学渣如他,在走投无路之际前去天桥要饭,不想却被骗去做了人体实验;死里逃生,命运发生前所未有的惊人改变,学习妹子金钱统统不在话下。且看他如何玩转都市,达到人生的巅峰境界!
都市 1195万字 1个月前
他,是一个中学老师,8o年后剩男;她,是一个女学生,9o年后问题少女。他与她本来是八辈子打不着关系的人,谁知一场车祸让他粉身碎骨,让她成了白痴。在医生的建议下,有完整躯体的她成功接受了他的大脑全部信息,于是,“她”便成了一个躯体年龄只有16岁,却有3o岁男人阅历的少女。 正当“她”暗自庆幸摆脱剩男问题的困扰时,却现原来这一切都是被刻意安排的阴谋,一个等待了千年的爱情故事活生生在“她
武侠 128万字 1个月前
(女主娇气,美貌,无心,性格多变,从不委屈自己,主要以自己开心为主! 有些是影视剧快穿,里面的人物背景事件皆为作者私设,主要以爽为主,不要太考究。) 忘忧有一天去赛车,路过弯道时突然就不想躲了,然后就掉下悬崖把自己送走了,没想到被一个多宝系统绑定了,还跟忘忧说不用做任务,每个世界还有一个单独的金手指,这样不用工作还能到处玩的事,上哪找,因此生性爱自由且爱玩的忘忧便答应了,开启了在不同世界兴(混)
女生 128万字 1个月前
穿越大明,我成了尴尬的皇子。 因为,我是太子的嫡二子,本该牛逼轰轰。 却没想,我母亲死了,侧妃上位成了正室。 比我大的庶子有了嫡出名分,压我一头。 而我的嫡长子哥哥已死,太子父亲也死了,这咋玩? 什么,明太祖提前死了,这是我的机会啊。 我火速抢走皇位,开始为国效力。 谁知道,我那死去的皇爷爷复活了!
历史 98万字 1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