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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孙秀领着教徒们气势汹汹地出现在县府门口的时候,看门的县吏有些错愕,他不记得县中何时有这么亮眼的甲胄。但看气派和着装,又很明显是官府的人,他连忙靠过去问道:
“阁下是……?”
话未说完,一把大刀就当面劈了下来,从眉骨到嘴角划过一道骇人的刀痕,紧接着脑浆与鲜血迸裂而出。
那县吏还来不及看清来者的脸,仅仅一个呼吸间,就已经成为一具尸体。
孙秀从这具尸体上跳过去,在黑夜中打量着这张被砍断的骇人的面孔,啧啧称奇道:“哎呀呀,怎么会有这么丑陋的人啊?还好我一表人才。”
说罢,他继续领着路往里走。
此时的县府当然是还有人在的,被城北的大火惊醒后,县府内的百十来号县吏都醒了。方才张固、郤安、李盛、薛兴等重要县卿都去县北,且带走了七十来人,县府里仅有二十来名较为年老体弱的人留守。
此时这些老人见孙秀肆无忌惮地闯进来,还不分青红皂白地杀人,无不胆战心惊,既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也根本不敢反抗。而孙秀的教徒们如潮水般涌入,将这些不知所措的人团团包围。
等到他们即将被绳索捆绑起来的时候,有人才颤颤巍巍地问道:“敢问阁下是……?”
孙秀也不藏着掖着,他笑嘻嘻地说道:“夏阳长刘羡犯有大逆之罪,奉征西军司命,特来此地捉拿人犯!”
“什么?大逆之罪?”众人无不大惊失色,可面对眼前明晃晃的刀剑,又不知该如何是好,唯有问道:
“那县君前几日不是还在征西军司吗?何必来这里捉拿?”
“废什么话?你们都是刘怀冲的属下,必然脱不了干系,也就是说,你们都是人犯!都要抓起来!”
众人又是一愣,很显然,他们并未料到,对方的手段竟然如此狠辣,看样子是要将夏阳县府一打尽,再弄出个屈打成招来了。所以很多人都吓出了一身冷汗,脸色惨白,高声大叫道:
“我等素来守法,向为国家效力,何时犯过罪?冤枉!冤枉!”
孙秀却顾不上这些,他施施然走到一众人前,说道:“好啊,看来你们是死不认罪了,不过不要紧,看我把你们全抓起来,押回长安,迟早看清你们的真面目!”
说罢,他对教徒们吩咐道:“先把他们绑起来!严加看管!”
而后又下令道:“封锁前后所有的府门,没有我的命令,不能让他们进来,也不能放跑一个!”
接着又对一个教徒下令说:“你拿着我的印章,到城北县营去,告诉夏阳的那些官吏,识时务者为俊杰,放下手中的兵器,乖乖束手就擒,到我面前认罪,我可以考虑饶他们一命。”
最后,他拿起一把火炬,直接扔到夏阳县府内堆积的碳堆上。在没有人制止的情况下,火舌迅速席卷,爆发成带着惊人热浪的大火堆,又化作一道光浪,直冲向黑暗的天际。
看着眼前这道骇人的火光,孙秀忍不住手舞足蹈,哈哈大笑起来。他知道,正如他此前设想的那样,自己已经赢了。
大火燃后的两刻钟,县北的教徒就来人回报,虽然有少量士卒还在负隅顽抗,但是大部分人都被县中的火光所震惊,也被压倒性的劣势所击垮,已经放下武器投降了。
“哈哈,刘羡啊刘羡,你已经输得一败涂地了。”
在大局已定的情况下,孙秀终于哼起口哨来,再次总结起自己的人生心得:
对付刘羡或许不容易,但从刘羡身边的人入手,简直就像是探囊取物一样轻松愉快。这个世上到底没有无敌的人,因为人是要靠关系来生存的,关系越多的人才越可怕,而没有关系的人,无非是一条孤魂野鬼,根本不足为惧。
哎呀呀,这么好的天气,想他干什么?还是想点喜欢的事情吧!
此时天正黑,孙秀打着火把,在黑夜中回忆着上次的来路,领着两个信徒,径直迈向县府中属于刘羡的那个院。
老实说,他不喜欢这个院,太过于寒酸,没有格调。正如同此前在这里吃过的饮食一样,看一眼就令人食不下咽。
不过在现在,他还是可以稍作忍耐的。毕竟在这样一个寒酸朴素的院内,竟然藏有一个能摄人魂魄的美人。
正如所有见过绿珠的人一样,孙秀仅仅见过绿珠一面,便已经牢牢记住了她的美貌。所谓肤如凝雪,目若秋泓,面如温玉,只要相见一面,就像饮了一盆冰水一样提神。
但看着眼前脚边的韭菜,孙秀又觉得极为厌恶。
这样的美人,怎么能待在这么破旧的地方呢?哪怕这里被绿珠打扫得一尘不染,孙秀也只觉得这个两人院逼仄寒酸到令人发指。美人不仅要配英雄,还要配得上一座金屋,这样才是对人生一丝不苟的尊重。
再一联想到洛阳那奢华无比的金谷园,孙秀不禁在心中感叹,那才是美人应该待的地方。刘羡这样的人抢劫金谷园,简直是对士族尊严的侮辱。
所以孙秀站在院前的时候,是抱着拨乱反正的心态来的。
他踹开院门的时候,直接就看见了对面的卧室,卧室中亮着灯,照出门帘下绿珠朦胧的身影。
在这一瞬间,孙秀脑中遐想无限,他原本是有些疲倦的,可眼下忽然充满了精力,当即就想采下这朵艳冠京华的名花。
可下一刻,他听到房中的女子轻声歌唱道:
“明明上天,照临下土。我征徂西,至于艽野。
二月初吉,载离寒暑。心之忧矣,其毒大苦。
念彼共人,涕零如雨。岂不怀归?畏此罪罟!”
歌声悠悠,出自《雅·明》,描述的是游子在外思念故友的情感,其曲调如风如云,配合绿珠丝弦一般的音色,颇有一番细纱拂面般的韵味。
孙秀虽不懂音律,但此时听了,也忍不住拍手叫好。他继而大大咧咧地掀开帘门,就像院中主人一样,径直走进了卧室,得意笑道:
“昔日孙某在金谷园时,早就听其中的侍女说,绿珠姑娘的笛声和歌喉堪称二绝,今日侥幸听闻,果然名不虚传。”
绿珠此时正坐在铜镜前结髻,她听闻身后孙秀的称呼,手上的动作不禁一顿。但很快又恢复自如,她将头顶的坠马髻扎好。而后回首一笑,淡淡说道:
“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孙长史不必再提。”
“怎么能不提呢?我来到这,就是为了从这伙劫匪中救走姑娘。”
面对这熟悉的言语,绿珠一瞬间想起了很多事,但她忍住了。而后徐徐立起身,像是对待寻常客人般问道,“远来是客,孙长史想喝茶吗?我给您煮一壶。”
孙秀呵呵一笑,在他看来,这是绿珠已经认清了现状的表现。
在夏阳县府已经被一打尽的情况下,这个绝顶美貌但又身份卑贱的女人,已经知道发生了什么,所以现在,她要用金谷园里最出名的服侍男人的伎俩,来逢迎自己这个大赢家了。
故而他很自然地到木榻上坐下,说道:“喝!我当然要喝!怎么会有人拒绝得胜后的品茶呢?”
他真把自己当成了主人,又重新打量起房子里的布置来,这确实是一个非常简单且拥挤的卧室,除了梳妆的镜台外,还放着一架书柜,一座火盆,一面屏风,加上一床一榻,两张桌案,墙壁上还挂着一张弓,一柄剑,很像一个寒门子弟的卧室。
“哦?”绿珠笑了笑,她点燃屋内的火盆,直接拾掇起木炭和茶碗,当面煮起茶汤来,而后笑问道,“孙长史已经得胜了吗?”
“是啊,虽然一度很艰难,让我都感觉没法给鲁公交差了,但确实还是得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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