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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魁大赛,三年一度,或城内或城外,每一届举办地点皆不尽相同。
参与角逐的青楼妓馆还是那些,然而真正登场的清倌人却是换了一茬又一茬。
“三年,不短的一段时光呢,尤其对于那些风月场所的女子而言,想要三年如一日保持花容月貌,还不让那些名流贵族厌倦,真心不容易。”
“其实对于那些清倌人来说,花魁大赛上不论表现得好与不好,都是一种悲哀。”
“表现得好,身价倍增,结果就是在风光一阵后能卖个好价钱。
表现不好,一般很快就会被安排出来接客了,慢慢就与普通的烟花女子没什么区别。”
“而对于那些风流士子纨绔大少而言,他们从来不关心这些。
今年他们一掷千金争相追捧的人,很快会被他们遗忘,很快会变得贩夫走卒人尽可夫。
对他们来说,喜欢与厌恶基本上都只是时间问题。
如果你在这里的时间长了,你就会知道,基本上没有哪一个清倌人可以在成为花魁之后熬过又一个三年。
而那些追捧她们的人,三年前,现在,三年后,并无区别。
他们依然声色犬马,他们依旧金迷纸醉,他们依然不惜一掷千金为博红颜一笑。
只是人不同了,当年的信誓旦旦很快会被遗忘,他们的世界里,只见新人笑,不闻旧人哭。”
“……”
双月湖,今年花魁大赛的举办地点,位于富庶的西城区。
这个地点的选择,某种意义上说已经脱去了花魁大赛本身的俗气与低贱,使之变得高雅。
林昊到底是被拖过来了!
夕阳下的湖堤上,美丽的少女,高贵的长公主殿下,一左一右,低眉浅笑,风情之绝美,羡煞旁人。
说起这里的事情,同样作为女性,北风若兰不免有些感慨与同情。
丹朱馨雨也一样,真要说起来,她虽然也苦过,可相比那些身不由己以色侍人的烟花女子还是好上许多。
不过过来终究是寻开心的,是以这些事也只是浅尝辄止,并未说太多。
眼下天色尚未入夜,花魁大赛也还没有开始。
双月湖碧波如顷,夕阳残照下,湖面上空荡荡一片,没有画舫如林的盛况,亦无沉醉时光的歌舞升平。
但沿湖一代的湖岸上早早就热闹起来。
“卖糖人咯,又香又甜的糖人!”
“姑娘,绣花鞋来一双吗?”
“画像画像,一个金币一张,不像不要钱!”
“……”
卖吃的,卖零碎的,卖书法字画的,等等等等,对于许多人来说,这才是花魁大赛真正的精彩所在。
这是真正普通人都能享受到欢乐的地方,不像正式的花魁大赛,普通人连看一眼的资格都没有。
今天林昊被拉过来,其实享受的就是这种平凡的快乐。
因为穿着打扮上都比较低调,加上周围的人层面普遍不高,是以一路行来虽然也惊艳了不少人的目光,但总体而言没有引发太大轰动。
一路走一路瞧,某一刻,闻着空气中飘来的甜香,丹朱馨雨鼻子动了动,不多久就买来一把制作精美竹签穿着的糖人。
“公子,请你吃糖人,可甜了!”
“若兰姐,你也吃,好吃呢!”
嘴里咬着一根,给林昊,顺便也给北风若兰。
北风若兰笑着接了,道了声谢谢,而后伸舌头舔了一下,很快就被那蜜意甜得眯住了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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