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美妇》转载请注明来源:新笔趣阁(biqug.net)
杨嘉说道:“好的,我加你微信吧。”
于是,两个人加了微信。
然后,杨朋就离开了这里。
其实杨朋明白,这个村子的人,几乎都知道了,这里挖到了尸体。
所以,李海玲在家,还是很安全的。
因为农村的人,大都是迷信的。
就算是坏人,想打她的主意,也不敢的。
他们都感觉这个院子,阴森森的了。
当然了,平时也没什么事情的。
主要现在的男人,大多是出去打工了。
家家也都不困难了,没有偷东西的了。
杨朋回到了家里,李晓霞也已经吃好了饭。
看到杨朋回来了,她说道:“老公,你怎么没在那过夜?”
杨朋笑着说道:“怎么了?你想我留在那过夜啊?”
“我以为,李海霞家里挖出了尸体,她肯定是害怕的,要留你在那过夜的。”
“是的,还真的被你猜对了,她真的留了,但是我没答应她。”
李晓霞听了之后,笑着问道:“为什么啊?”
“我是怕你怀疑我,感觉我不回家,肯定是喝多酒,和她一起睡觉了。”杨朋笑着说道,“所以,我就回来了。”
李晓霞听了之后,认真地说道:“晕,你也太看我了,我怎么会怀疑你,要不你还是回去陪她吧,我感觉她一个人,肯定是害怕的。”
“我就是逗你玩的,不是因为你,是我如果在她家住,虽然不发生任何事情,我怕别人知道了,影响不好。”
“也是啊,那没办法。”
“别想那么多了,我去洗澡了。”
杨朋说着,就去洗澡了。
李晓霞说道:“老公,那我先回去了。”
杨朋说道:“你看你,天天都在这住,我这回家了,你还要走啊?”
“我的意思是,我先回去,等半夜再回来。”
“那不是掩耳盗铃吗?你就直接把大门锁上,到卧室等着我就可以了。”
“那好吧。”
其实李晓霞也知道,自己村子里的人,应该都知道他和杨朋的事了。
不过也无所谓了,反正她没男人,杨朋也是伙子。
两个人在一起,也没毛病。
杨朋洗好了澡,到了卧室。
李晓霞已经在卧室等着他了,于是,两个人就抱在了一起,疯狂起来。
第二天早上,起来之后。
李晓霞已经做好了早饭。
两个人一起吃了早饭,吃过早饭之后,杨朋的手机就响了起来,他拿出手机一看,是李海玲打来的。
于是,就接通了。
李海玲告诉杨朋,警方给她来电话了。
说是他的老公,已经被抓了,并且杨嘉交代了事情的经过。
是外地的一个傻子,到了他家门口。
他把傻子拉进了家里,先是强迫了,然后给杀害了。
其实,杨朋已经知道了这个结果。
杨朋劝她想开些,反正这个事情,一般的情况下,赵金亮的这辈子,是完了。
他可以离婚的,不要太难过。
李海玲告诉杨朋,她今天就回娘家了。
处理好离婚的事情,她就去市里打工了。
挂了电话之后,杨朋对李晓霞说道:“老婆,刚才李海玲打电话来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一世龙皇,穿越为大乾废物六皇子,不谋权、不宫斗、只想安心搞钱、拉拢军队,荡平皇城、黄袍加身! 太监:陛下,大事不好了,六殿下在边关佣兵十万,自立为王! 太子:父皇,儿臣请战,轻率十万辎重,剿灭恶贼。 武帝一拍桌:都闭嘴,他终于起兵造反了,立即传旨,朕要禅让大位! 阻拦者! 斩!
历史 144万字 7个月前
邱声晚被迫跟明锦佑同居后,发现他总喜欢用纯黑的床上用品。 她是不太喜欢黑色的,但又不敢说,就悄悄循序渐进的更换床单颜色。 有一日她终于换上了心心念念的粉色床单,却见明锦佑盯着床单,表情有些意味深长。 邱声晚小声解释,“粉色好看。” 后来,明锦佑问她,“我什么时候能睡上红床单?” 粉床单是你,红床单还是你。
都市 145万字 7个月前
他重生了。 回到了上一世,被假少爷故意陷害,将自己喝的咖啡打翻进大姐的笔记本电脑键盘的时候。 导致笔记本无法正常开机,大姐辛苦了一个月的合作方案无法导出。大姐从此对陆江离的讨厌更盛。几个姐姐都认为,他就是个扫把星。 后来的他还被假少爷陷害致死。 于是重生以后,他果断和家人断绝关系,回到了养父母身边,没想到亲生父母却后悔了,可迟来的深情比草贱,他再也不会回到他的原生家庭
都市 76万字 7个月前
小仙女纪宝宝被过路打架神仙踹下凡,穿成侯门嫡幺女。&&出生就被卖进教坊司受人玩弄,渣爹外室子顶替她的身份。&&外室子踩着养母一家上位,接回生母,阖家团圆。&&纪燕燕全家冤种,炮灰惨死。&&【娘亲,你的心上人伙同外室要把大姐姐交易给变态老王爷】&&被pua多年母亲一朝清醒,立刻给大姐姐订了“娃娃亲”。&&
都市 6万字 7个月前
【重生】+【爽到爆炸】+【绝不复合】+【八女没有失忆】上一世,人人羡慕,传奇强者叶枫,冠绝蓝星,成为人类领袖,更是有八位艳绝天下的红颜知己陪伴。&&谁曾想,叶枫冲击超凡境之时,八位红颜同时背叛,狠下毒手!九天妖狐:我贵为妖族少主,就因为你,天下人都以为我是你养的宠物,叶枫,你该死!&&颜如雪:孽徒,你竟然你骑师灭祖,因为你,我背负道德败坏骂名,你该死!&&
都市 12万字 7个月前
王阳没想到他只是好心扶老奶奶过马路,就突发心梗当众扑街倒地,灵魂都还没离体就被一把大钩子砸晕过去。再次醒来就魂穿到一个能修仙的异世界,成为凌云宗闭关千年的老祖。还获得一个一身反骨功能不详的狗系统。为了活命只好选择苟在凌云宗后山洞府,圈块地种种从系统商城买的菜,养养小丑猪。只是为啥大家都喊他前辈?他明明看着如此年轻俊美!而且也不知道是不是被钩子砸出了后遗症,他智商老是不在线,每当他似乎想到什么或者
玄幻 99万字 7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