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人公周辰》转载请注明来源:新笔趣阁(biqug.net)
“哗啦啦”的大雨,洗涤着末世废土。
潮湿的天气,丝毫不影响动物的吃喝拉撒。
周辰从大食人那里弄来的三十几种动物,每一只都生龙活虎。
整个基地,动物园是最热闹的地方。
居民没事做的时候,都来这里观察半小时。
午饭,吴长青、萧爱民、吴司令也来到了动物园。
初步谈妥了飞行员一事,三人完成了此行的目的,接下来就该返程。
以他们的身份,有心想在红川多住几日都不行。
在离开之前,自然要观赏一下可爱的动物。
末世废土,活着的一只老鼠都是稀罕物,眼前的大象、豹子、老虎、白狮、金狮猴等珍稀动物,就更难得一见了。
吴长青被一只鹦鹉深深吸引。
这只自带妆容玄凤鹦鹉,头顶小皇冠,浑身羽毛一片雪白,脸上有两个鲜红的小腮红,显得它无比可爱。
它还会学人说话,声音奶声奶色,睁着无辜的眼睛,简直迷死一片男女老少。
“吃了吗?”
“好大的雨!”
“旅长来了要敬礼,不然会被埋!”
这只鹦鹉说来说去都是这三句话。
吴长青乐呵呵的听着,给它倒了一点水,伸手轻轻摸了摸它身上的羽毛。
吴司令被那头白狮吸引。
奈何白狮从前是大食王子的受宠,恃宠生娇,十分高冷。
不管吴司令扔多少几片生肉,那头白狮都趴在窝里一动不动。
三人之中萧爱民最年轻,来到动物园的那一刻,就被一匹淡金色的汗血宝马吸引了全部的目光。
此马年轻,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步态轻盈,在独属于它的场地欢快奔跑着,像极了一名贵州少年。
萧爱民年轻时在藏区待过几年,与当地的藏民相处友好,还曾骑过藏民驯养的马儿。
那些马有温顺的,也有十足野性的,过去十几年了,至今他还记得策马奔腾那种畅快的感觉。
事实上,他在藏区的那几年,一直没能真正的策马奔腾过。
一方面是骑马的机会不多,一方面是骑技不担心摔伤影响本职工作。
也就是最后一次,他骑着一匹年轻的黑马,抽着皮鞭跑得比以往都快,甚至能跟公路上的车辆一争高下。
萧爱民激动的搓着双手:“有马鞍吗?”
陪同在侧的侍卫长吓了一大跳:“将军,这绝对不可以。”
萧爱民生气了:“你小子长进了,敢管我做事了!”
侍卫长一脸倔强的梗着脖子:“反正您不能骑马!”
不只是担心摔伤,就首长目前的身子骨,只怕上马没跑几步,骨子都被颠散架……
萧爱民一脸不甘心:“要是能骑马跑两圈就好了。”
马鞍还真有。
但周辰不可能拿出来。
万一这位在马上颠出了毛病,岂不是给他找麻烦?
离开动物园的时候,吴长青一步三回头,对那只玄凤鹦鹉恋恋不舍,嘴上一直夸着小家伙有多可爱。
动物园的鹦鹉多,只不过品种不同。
周辰看吴长青实在喜欢,就连鸟带笼的送给对方。
吴长青的脑袋摇成了拨浪鼓:“不成不成,我哪里能养得好,真把它带回宁城,没几天就饿瘦了。”
周辰态度坚持:“它的吃食我包了,您只管带走。”
吴长青一听这话,动作比脑子快,伸手就接过来:“那我就不客气了,把它带回去养在司令部,正好让大家逗逗乐。”
动物也怕孤单。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离婚后,盛霆烨肠子都悔青了。怎么从前那个呆板无趣的前妻,突然就混得风生水起了?豪门公子是她小弟,国民男神是她粉丝,金融大鳄叫她前辈,就连特种兵王,也对她点头哈腰……初之心,你到底有多少个马甲,我要全部撕掉!---盛二少:我那前妻,柔弱不能自理,你们不能欺负她。众人:一言不合天灵盖给你拧开的秀儿,谁敢欺负啊?盛二少:我前妻是良家,你们没事别瞎撩。众人:不好意思,我们没见过那么风情万种的良家!盛霆烨
263万字 7个月前
西境之王,影门之主,一代战神,凌皓!五年前,养父一家人被人灭门,九死一生的他被秦雨欣救回一条命,尔后被神秘人带走,机缘巧合下进入军营。五年后,一条短信将战神从枪林弹雨的战场召回了红尘俗世,直到这一刻,他才发现自己多了个女儿。自此,蛟龙入海,风起云涌,一代战神化身超级奶爸,护家人,斗豪门,刀光剑影,快意恩仇… 凌皓秦雨欣蕊蕊
都市 753万字 7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