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修仙:从一只天降的猿猴开始》转载请注明来源:新笔趣阁(biqug.net)
rad2可除了嘶吼声外,还传来了砰砰的声音。
顾九辰太痛苦了,那种撕心裂肺的冲击,让他的心神都差点失守,无奈只能不断的用拳头机打地面。
地面和拳头的撞击声之中,鲜血直流,可他已经顾不得这么多,那恐怖的冲击之力,让他有种破了的感觉。
那是一层膜的捅破,在那膜被捅破后,他的全身血液,突然流转起来,好似受到了热量,要蒸发。
恐怖的血液在不断的崩腾,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千军万马。
那恐怖的血液,在一点点的转变,从之前的红色,开始出现了一丝淡淡的金色。
一旦完成转变,那就证明他已经达到了第二境造血境。
这一境界后,血液都是金色的,只是低级的造血境,金色很淡,可也是金色,要是达到了浓厚的金色,将是大成的造血境。
在无数的恐怖冲击之下,他的血液流转的越来越快,而他凝聚的冥纹也突破了,在他的眉心上蔓延到了颈部,直到后背。
那一个个冥纹,看得有些吓人,要是全身凝聚,还不清楚会是个什么样子,但这是大圣的逆天功法,绝对不会错的。
血液转变这一过程,需要的时间很久,一转眼,就过去了三个月,三个月来,有的修士等不及,也离开了此地。
但更多的是在坚守,几个月的时间,对修行者来说,那完全都不是。
最为重要的是,突然为了弥补这个人族英雄,阻海城城主拿出了大量的修炼资源,给了为顾九辰护法的修士,允许他们就地修炼。
这样一来,他们就可以不需要离开,还能修炼,还能享用免费的资源,真是太好了。
大大的福利,直接降临到了他们的头上,让他们惊喜的有同时,也为顾九辰的面子感到佩服。
也只有顾九辰了,换其他人,根本就得不到城主这般出手。
三个月后,顾九辰体内的血液,终于在这一刻,彻底的转变过来,由原来的红色变成了金色。
那怕金色光芒很淡,却是真的金色血液。
也在这一刻,天空忽然翻云覆雨一般,出现了剧烈的滚动,好似有一股煌煌天威降临。
“快看,他突破了。”
一名眼尖的修士,他一眼就看到了那天空的变化,那是顾九辰突破后,在凝聚道台。
众人都反应过来,也停止了修炼,齐齐的抬头,看向了那巨大的天空异象。
这么庞大的异象,顿时就引起了很多老祖的注意,越强大的老祖,越能察觉到异动。
一时间,很多老祖不知道阻海城方向发生了什么,只能派出弟子前去查看,到底发生了什么。
有的还以为是不是妖族又开始进攻了,为何他们没有受到支援的信息。
只是片刻,那天空上,就出现了一只巨大的猿猴出现,那猿猴头戴金冠,身披铠甲,如同太古大神临空。
“哇,那是上古巨猿吗?”
“听说那上巨猿,有一头已经成圣的大妖,那怕就是那些神兽,也无法和他相比呀。”
“这都是传说,但也不可否认,在猿猴,绝对很强想呀,这道台强大呀。”
可还没等他们说完,那猿猴的身后,再次出现了一个身影,那不是妖兽,也是神兽,竟然是一尊神。
准确的说,是一尊人影。
“怎么可能,他的道台,怎么能凝聚人形,千万年来,也没有出现这么奇葩的事情呀。”
“那到底是什么,道台是意念所化,不能凝聚人形的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穿越后,我成了大羽王朝的一个小捕快。 这里妖魔肆虐,各种杀人事件层出不穷。 比如现在,弱小的我被妖怪包围,马上要噶了。 还好,我觉醒了斩妖除魔系统,开局进入小成境界! 要知道,如果靠自己努力苦修,至少要三年才能成功升级。 不过,这还不够!我直接把功法磕到圆满境界。 我直接开启杀戮模式,一直杀一直变强,一直变强一直杀……
玄幻 85万字 5个月前
高考结束,为了赚取学费,林峰来到酒吧打工。没曾想,却遇到一位买醉的美女,非要拉着林峰陪她喝酒。两人喝得烂醉如泥,不省人事。等林峰醒来时,美女已经离开,昨夜仿佛做了一场梦。两年后,大二上学期,班里突然来了位美女导师。林峰:嗯?这位美女,怎么看着有点眼熟啊?张雨曦:林峰,你还记得两年前那晚吗?林峰:???当林峰看到张雨曦屋内,那四个呆萌的宝宝后,他知道自己不能再逃避了……
都市 0万字 5个月前
他只是在医院里面割了一个包皮而已。 竟意外穿越到了异界,还成为了太墟圣地的圣子。 开局就被未婚妻和主角污蔑他在秘境之中杀了同宗的弟子,还偷盗了太墟圣地的残缺圣器,太墟钟。 好在这时,他觉醒了反派系统,没成想这坑爹系统刚来就逼着他承认诬陷,否则就要离他而去。 面对师兄弟的口诛笔伐,他只能咬牙承认,没成想开局礼包如此丰厚奖励,吞天魔功,太虚钟应有尽有。 从此以后他励志实现所有反派的究极梦想:
玄幻 85万字 5个月前
一朝穿越,我继承了一片景区! 可这景区太破烂,马上要倒闭。 还好我有npc系统,只需一点小钱,就可以雇佣古代npc。 嘿嘿嘿,资本家上线,我直接开启赚钱模式。
都市 41万字 5个月前
重生:重返1999平行世界,获得女神领域加持。前世:本可以当个咸鱼大少,奈何母亲意外亡故,父亲性情大变,自己颓废不堪,失去一切后潦倒而终。今生:既然重获新生,古逸风要阻止悲剧重演,要父母长命百岁、幸福安康,开心快乐每一天,要那些爱他,也为他所爱的人,无忧无虑的生活,常伴左右。
都市 182万字 4个月前
我爱着女友,没想,我只是另一个人的替身。 相爱三年,我却比不上一个刚回国的白月光。 既然不爱了,我选择放手。 可为什么放手后,女友要给我上演追夫火葬场?
都市 69万字 5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