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得天卷残书后,我在人间正道》转载请注明来源:新笔趣阁(biqug.net)
rad2在山里过活,食物是大问题,林中多有荆棘,也抓不到野兔山猪,不过南风可以夜视,山中多有禽鸟,大部分鸟类在晚上都是瞎子,南风可以跃上大树,轻松捕捉。
狼在冬天捕食也很困难,见它肚子时常是瘪的,南风就扔死鸟给它,起初那狼不敢吃,都是等南风走远或者不在时再来衔走,后来慢慢熟了,南风扔鸟给它,它就过来吃掉。
独居深山,多有孤寂,南风就有心驯它充当伙伴,扔食时越扔越近,一个月后就扔到洞口,那狼也敢来吃,晚上也不走远,就睡在洞口的柴垛下。
又过了一月,山中到了最冷的时候,南风将公狼引进了山洞,他睡东边,狼睡西边,一开始狼还怕火,后来习惯了,也不怕了。
不过狼终究不是狗,狼是有野性的,不似狗,天性就臣服于人,南风与它住在一起,时刻要打起精神,只要公狼有犯上迹象,立刻给予惩戒,也不真打,好不容易养到现在,打跑了就糟了。
天冷了,鸟也少了,南风还能挖山药木薯,但狼是吃肉的,随着二人逐渐默契,南风便与公狼合作狩猎,他负责驱赶,公狼负责隐蔽突袭。
捕到猎物,南风先吃,然后再给那公狼,这是为了让公狼知道谁是老大。
有了公狼的陪伴,南风自山中的日子便不至于太过无聊,但他一直不曾为公狼起名,他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离开,不能带着它。
南风是没给它起名,但公狼还是找到了属于它的名字,南风唤它都是“嘿”,于是它就认为自己叫嘿。
这段时日南风从未懈怠修行,每日大部分时间都在盘膝打坐,万里之行始于足下,哪怕天赋不好也不能破罐子破摔,高玄修为虽然算不得什么,却也比洞神要厉害一些,旁的不说,至少力气大一些,跑的更快,跳的更高。
苦修的同时,南风偶尔也会想起自己服食过的龙齿天蚕,他服食的天蚕应该是只公蚕,有脱胎换骨之效,但那天蚕只在重伤弥留之际才会起效,除非身边有王仲那种岐黄圣手,否则就算脱胎换骨,人也死了,没有任何意义。
实则最稳妥的就是雌雄两只天蚕一起服食,重伤濒死之际便能在起死回生的同时脱胎换骨。但龙齿天蚕极为罕见,王仲夫妇捉到得那只倒是只母的,但他们不可能将天蚕送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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