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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过生辰(1 / 2)



《清宫·蕴颜传》转载请注明来源:新笔趣阁(biqug.net)

那是一个隐藏在层层叠叠的群山之后、极为偏僻的村庄。说是村庄,其实只有两户人家,一家姓常一家姓冯。据说是清末大乱时逃难上山的,户主原本是两个姑表兄弟。

因为荒山很多,只要勤劳些,不愁温饱。在中国那段不堪回首的日子里,这两户人家却如同进了世外桃源,自给自足、自得其乐。冬天无事时,男人们也会约着打猎。一来为了村子安全,二来也可以打打牙祭。走的远了,发现隔了几座山,也有零星的人家。慢慢的开始嫁娶,村与村之间也有了羊肠路。

新中国成立之后,村庄进驻了工作组,带来了伟人像和伟大指示,这才与外界开始不断地联系。并且因为村口的一个大碾子而正式定名为碾子村,还因为国家制度的关系选了村委会,村主任是冯家长子。

常家长子——常振,因为勤学好问,跟着工作组走出大山,到县里去工作了。而且,因了年轻、爱学习,人又仪表堂堂,不断得到提拔,很快升为粮食局局长。在培养年轻干部进大学进修的浪潮中,又被保送到大学学习。

唯一的坏处是,开了眼界的常振对家里大字不识一个的文盲老婆自然看不上眼了,回家跟父母说,要和老婆离婚。

常老爷子是个娇生惯养长大的,喜欢唱山歌、吹唢呐、玩耍,并不管家里的事。常老太太是另外一个村子里师婆子(当地方言,类似仙姑和赤脚医生的结合体)的女儿,为人讲究因果报应。经常给村里人按摩、刮痧、针灸,治些毛病。虽然裹着脚,不良于行,但颇受村里人的尊重。

关于离婚这件事,在老太太的强烈反对下,不了了之,常振此后也极少回家。常振媳妇池氏倒是安之若素,只带着两个儿子跟着婆婆过日子。

□□期间,常振的身体出了问题,长了很多脓疮,只好辞了县城的工作重新回到碾子村。夫妻两个顺理成章和好了。

当时,人都普遍穷,也没什么文化。常振属于头脑灵活的那批人,回村后当了会计,也经常倒腾些山货之类的出山去卖,日子还算过得去。

就是这种情况下,家里新生了双胞胎男孩。池氏的奶水不够,常振又给一点的男孩子在外村觅了一个奶妈,把儿子送到对方家里喂养,代为照料。一年多以后,家里的老三已经会跑了,在别人家的老四爬着都没力气。常振和池氏照样送东西给人家,也不怎么过问。常老太太听说了,让常老爷子去把孩子抱回来。

见到孩子回来了,常振和池氏都很烦恼,觉得带不过来。常老太太就把老四放到自己屋里养着。常振的长子常兴邦一直跟着爷爷,就算比他大不了几岁的三叔、四叔也不能撼动他在爷爷心中的地位。现在。老四也要在老太太这边生活,三叔、四叔的话就更难听了。

常振看三弟、四弟发牢骚,又觉得大儿子可以干活了,就从老屋把老大接了回来。只是每逢常老爷子去镇上赶集,总是带着常兴邦,让他三叔、四叔嫉恨不已。常兴邦是村里吃过好东西最多、见识最广、学习最好的孩子王。

常兴邦上高中的时候,轰轰烈烈的□□开始了。

有了文化的学生们,紧跟着伟大领袖的步伐。有人要保老师,有人要斗老师,也有人直接重走长征路。家里的老人们嘴上骂着这些“兔崽子”,心里头念着自己的“宝贝疙瘩”,人多的时候不屑一顾的说:“有本事一辈子别回来”,人少的时候思儿念女偷偷的抹几把泪。

又过了两、三年,出去的青年们一个个都灰溜溜的回来了,不是说饿的实在受不了,就是说外面实在太乱,不敢再待。不过,回来的人大都还平安,这就足以让那些善良的女人们在菩萨面前多烧几柱香了。

唯有冯家的一个子残了腿,终日耷拉了脑袋在人们怜悯的目光中生活。他的腿是为了保住妹妹的贞操在和人打斗中残了的。而那个最终还是失了贞的姑娘也因为自觉无颜回来而乘车南下了。

再有一个去而不返的是常兴邦。从寄回来的信中,大家知道常兴邦去延安看了宝塔山,去□□广场接受毛主席检阅,后来,就在北京当了兵。父亲气得直跺脚,母亲哭天抹泪也无济于事。

常兴邦回村探亲的时候,穿着一身军装,威风凛凛、相貌堂堂,成了附近村子里的“钻石王老五”。而常兴邦又多了两个弟弟一个妹妹。

第二年,在通过几封信后,常振带着常兴国的未婚妻秦秀——一个农村民办教师,到部队和常兴邦领了结婚证,举行了简单的婚礼。

常兴邦的二弟也在同年结了婚。

因为家里的孩子多,过年的时候,趁着常兴邦探亲,常振通过抓阄的方式直接给孩子们都分了家,常兴邦分到了一间半的南屋。但是,他要把绝大部分的工资上交给父母,以便父母再盖新房子,好分给剩下的弟弟们。

分家后的秦秀在常兴邦走后,独自撑起了一个家,教书挣工分,自做自吃。第二年,秦秀因为往家挑水,滑了一跤,流产了一个成型的男孩。婆婆不仅没有照顾她做月子,反倒抱怨她太过娇气。秦秀的父母大怒之下,把秦秀接回了娘家。

秦秀的家庭环境也比较复杂。她的父母都是二婚,而且,都有各自的孩子。

她的母亲就算是吃树皮和麸子长大,依然长到了一米七五的个子,而且,一张古代仕女的脸让她顺利的嫁到了地主家里。可惜,嫁的是地主家的傻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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