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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很好。我喜欢你是湿润的。
秋歌:好哇。但我建议你更温柔一点。我脾气不好,不仅易怒还易碎,就像仰韶人制作出来的陶器一样。
说完,宁春宴“咯咯”地笑了出声。她很满意自己这个“用典”。
王子:放心。我会像对待我最喜欢的东西一样对待你。
秋歌:你最喜欢什么东西?
王子:书。
秋歌:你要看我?
王子:不。我暂且没兴趣看你。众所周知买到书后,第一件事,应该是把书腰脱下来。
秋歌:确实。
王子:伱系了腰带吗?
秋歌:现在没有。不过我平时都有系。
是什么牌子的?
古驰。
古驰,奢华且简约是吧?不要奢华了。删繁就简。脱掉。
遵命。宁春宴一边痴笑一边回复道。
王子:书腰上面总是写着各路名人的各种吹捧之词,什么“真正启迪性灵的作品”啦,什么“浊世最纯美的呼唤”啦,都是别人给你的评价。为什么需要别人来告诉你是怎样的?自己去看不就好了。
秋歌:我懂了。这样看来书腰确实是最没必要的东西,确实该脱掉。
王子:书壳也没必要。就是那种精装硬壳封面的书,外面总是包着一层硬板纸做的封面。那个东西一般设计得很花哨,但是也没有什么用。
秋歌:你是不是接下来要问我穿着什么衣服?
王子:对。
秋歌:我上身穿着一件嫩黄色的裙子,肩带很细的那种,下身穿着白色休闲短裤,光腿,脚上穿了一双白袜。
王子:白袜可以留着。
宁春宴揉了揉脸,又捏了好一会儿耳垂。她感觉脸发烫。
她说:然后呢?书腰也扔了,书封也脱了,现在整本书都光溜溜地躺在你手里。你打算怎么读她?
王子:读书对我来说是一件很奇妙的事。我看不进电子书,但纸质书却让我沉迷。我贪恋书页间的纸浆和油墨气息,我会忍不住将头埋进书页之间呼吸,手指翻页时,书页发出的声响和纸张的手感,都让人沉醉,我会故意用手指肚上的细汗将纸张浸泡得绵软,还会轻抚书页上的每一行字。
秋歌:你读得好认真。这书卖给你算是卖亏了。
这晚,宁春宴和王子虚聊了很多。分别以秋歌和王子的身份。
她几乎将她人生这个阶段所有的感触都告诉了他。关于对婚姻的恐惧和对相亲的厌烦,关于对文学的距离感和对王子的喜欢。
她告诉他,她去过遥远的祁连山脉,那里天高地远,满眼翠绿,远处巍峨山峰玉柱一般耸立天际,头顶上雪白的是积雪,山腰上雪白的则是羊群。她也去过繁华的东海,那里一杯奶茶就需要40块,道路旁没有一根不合心意的树杈,满眼都挤满充满金钱味道的精致,住在酒店的楼,可以平视高耸的明珠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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