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列颠之王》转载请注明来源:新笔趣阁(biqug.net)
“呵呵呵,不要想,记住我们现在的地盘就是从犹太帮的手里夺过来的,如果你想我们可以再抢一次既然和谈没用那就开战!”
穆勒脸色阴沉的能滴出水,咬着牙说道:
“希望你不要后悔,我们走。”
说完就带着随身的手下打开了房门,萨尔跟在他们身后。
环视一圈,
刚才还人山人海的酒馆现在安静的可怕,所有人都不见了。
“不对!”
“突突突——”
还没等他说完,酒馆二楼手持冲锋枪的俄国人早就做好了瞄准的姿态,刹那间无数发子弹划破空气,带着刺耳的尖啸落了下来。
一瞬间,四人身上便多了无数个血坑,还想反抗的萨尔更是被一枪打中了脑袋,黄的白的溅了一地。
等到枪声结束,卡修斯才从包厢中走出,军师科莱对着还没死透的穆勒连开数枪,送他去见了上帝。
“尸体处理好,公爵帮的人到了吗?”
卡修斯跨过尸体,搬了张椅子坐在血泊中,享受着复仇的快感。
科莱站在他身旁说道:
“到了,来的人是公爵帮的疯狗约翰,他们在星空酒馆等我们,好像有急事商量。”
话音未落,几辆汽车停在了门口,一位身着黑色风衣,留着黄色长发脸上布满刀痕的年轻人走了下来。
身后跟着的十几个手下也是清一色的着装,腰间鼓鼓的带着手枪,风衣下藏着冲锋枪。
“不用急,我来了。”
约翰声音很轻,却没有人敢忽视他的存在,就连一向谁也不服的俄国人都恭敬的搬来一把椅子。
疯狗约翰以一个疯字著称,有时候做事不择手段,道上的名声很不好跟着他混的人,也是群做事不按常理出牌的疯子,有人惹他们不高兴放火烧店都是常态,所以基本没有人愿意招惹这群煞星。
卡修斯嚣张的气场也逐渐收敛起来,他倒不是害怕疯狗约翰而是顾忌他身后公爵帮这个庞然大物,更何况有事相求的是他。
“约翰,我正想找你,没想到你倒先快一步,说说吧,大老远从东区赶过来是为了什么。卡修斯点燃雪茄说道。
“找一个人。”约翰开门见山道。
“哦?看起来我能帮上忙。”卡修斯取出一根雪茄递给约翰,对方收下后在鼻尖闻了闻,不屑的捏成碎渣。
“当然你们布林德利的事,你们当然更清楚,原本我是想找犹太帮的,但看起来他们帮不了我了。”
约翰指了指地上的尸体,继续道:
“简单说吧,我来找一个买违禁马药的,其他区我都确定过了,这人大概率在你们布林德利区,既然是你们当地人,就交给当地的帮派办。”
“两天内我要看见人出现在我面前,在这之前我会一直待在星空酒馆,当然你们开战的事我们不会插手,只要能帮我找出这个人我也能向你们保证,剃刀帮也不会插手。”
卡修斯思索了一下,说道:
“我能问一下原因吗?”
约翰没好气的笑了笑:
“有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子,混进我们马场用违禁马药操控了一场马赛,我们老大很不高兴,所以就派我来了。”
卡修斯点点头,抓一个卖违禁药的商人对他来说不算难事,只要对方还在布林德利,随便派几个兄弟用不了两天就能给他抓住。
一个马药商人换取公爵帮的承诺,很划算。
都市 79万字 8个月前
他曾是港岛的至尊大状。他曾经连胜三十九场官司成为传奇。他事业有成亿万身家。&&他众叛亲离千夫所指。他临死前发现,除了事业自己一无所有。他重生了。&&看九龙城寨少年从律师行师爷做起走一条全新的人生路,探寻&&“成功”的意义这是个怀旧的故事。谨以此文怀念陪伴许多70,80,90后的港剧时光(本故事对白采用tvb国配风,不喜勿入)(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
都市 7万字 6个月前
天下英豪谁主沉浮,唯我幽都少帅保中原华夏之安危存亡。战群雄,驱鞑虏,斩九天谪仙,一骑千古。此书请读者耐心往后阅读,随着故事的情节展开,才是本书的精华之所在,绝无雷同,给您一个全新的武侠仙侠的世界。英雄战沙场,醉卧温柔乡。绝情千古恨,留名万世芳!
都市 66万字 7个月前
当上古神器之中的禁忌之力被释放,改变的不只是三国时代,更是整个华夏的历史。华夏名将集体降临,到底是谁最终能摘得王冠?…………历史名将纷纷来到三国时代,让原本精彩纷呈的三国时代更加的波澜壮阔。魏武卒、岳家军、秦锐士各个时代的特殊兵种联袂登场。兵仙、霸王、兵家亚圣、战国四大名将、大汉双璧等等各个时期如雷贯耳的人物齐齐上演世纪大战。ps:本书群像文,所有人物的形象都以历史为主。
39万字 8个月前
【黑道风云】【东北文风】【出马诡事】小混混林天华在一次火拼中身受重伤,意外唤醒了祖上供奉的仙家,成为一名出马仙。后因一场变故,老大跑路,仇家追杀。林天华为了生存决定自己立棍当老大。从此,林天华白天砍人,晚上杀鬼。既混黑白两道,又混阴阳两界!
都市 198万字 7个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