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边御兽一边卖烤肉,你能吗》转载请注明来源:新笔趣阁(biqug.net)
“咳咳咳……咳咳……元宝快跑……”
花卷趁着野蜂受惊飞离蜂巢后,拿着床单一把兜住那个大蜂巢就跑回随身空间。
这野蜂每个方向都有,元宝一时间不知道先朝哪边喷火,只能跑。
元宝的瞬移可不是吹牛,这么多速度点加上去,这个世界上恐怕没有什么人和动物能追得上它。
元宝一口气跑出多远连它自己都不知道,反正周围静悄悄的,什么动静都没有。
花卷小心翼翼的揭开床单的一个角,不知道里面有没有漏之蜂。
嗡嗡嗡……
有!花卷飞快想要合拢床单,可那只嗡嗡嗡的野蜂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了出来。
这只野蜂明显比其他的野蜂要大,花卷竟然从一只野蜂毛茸茸的脸上看到了惊恐。
是毛球!
这只野蜂很怕毛球。
毛球看到这只野蜂激动得都想飞起来,扑腾着小小肉翅膀就要跳起来去啄那只野蜂。
“叮!是否契约野蜂王?”
嗯?什么?
花卷惊讶得张大了嘴,系统这时候竟然吭声了。
看着在房间里飞来飞去逃命的野蜂,花卷陷入了沉思。
元宝和毛球一个两个的都想吃这玩意的样子,她要收了它吗?
在花卷思考的片刻间,那仅有桂圆大小的野蜂王竟然一直盘旋在花卷头顶,拼命释放服从和讨好的意念。
花卷:“……”
送上门来求契约的,那就收了吧。
花卷确认了契约选项之后,召唤兽携带栏里多了一只威风凛凛的野蜂图像。
花卷眯着眼睛陷入沉思……
总共三只召唤兽,一只玉灵龟是全身玉白到能发光的小龟图像,实际元宝穿了初级防御套装变成了一只黑色巨龟。
而毛球这只龙鹰雏鸟的图像竟然是又飒又凶猛的猛禽,实际可爱的毛球现在就是一只比鸡大一点的绒毛小鸟而已。
最后,新收的这只野蜂王……
那谄媚得像只哈士奇在天上飞的模样和系统里威仪非凡的图像有半毛钱关系吗?
咳咳……
不管怎么说,已经是自己人(蜂)了,不能嫌弃。
当晚,花卷吃到了甜过初恋的野生蜂蜜。
抹在烤鸡翅上,美味得简直能把鸡骨头都嚼碎了吃掉。
“刺球!没想到你这么能干,你手下酿的蜂蜜也太好吃了吧!”
没错,取名无能的花卷给这只野蜂王取名叫刺球。
收服了野蜂王之后,花卷就同意了它小心翼翼的请求——留下那个巨大的蜂巢
花卷在储藏区找了个角落安置好那个大蜂巢,又同意野蜂王将它的手下召集过来。
花卷贴心的在那个小一些的窗户上挖了个隐蔽小洞,方便这些野蜂日常出入。
当然,收留那些小野蜂也是有条件的啦。
那就是必须努力酿蜜,然后上交一部分当住在这里的房租。
这些被熏过的小野蜂也不记仇,野蜂王的主人也就是它们的主人,别说是要点儿蜂蜜了,就是要把它们烤着吃都没怨言。
花卷虽然迷失在外区不知道那个位置,但有元宝陪在身边,她的安全感十足。
就在花卷以为要在这里迷路个十天八天的时候,转机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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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关于在大地上周旋,亦是一个伪善者的故事,这是一个道不清黑白,是一道灰色的故事,这是属于他的故事喜欢爽文的,不喜欢成长型,以及开局废柴主角的,可以划走,真别进来,看的不爽恶心自己还恶心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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