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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一眼手机,秦宛晴的“早安”已经躺在了屏幕上,发送时间是6:5。
起得这么早吗?
很怀疑究竟是不是大学生啊。
回了句“早安”,下床洗脸刷牙,然后把皮搋子怼到马桶内壁上吸住。
“今天你如果能不尿在外面,等我回来就给你吃牛肉。”
低头看向黄毛,陆晨表情严肃:“能不能做到?”
“汪!”
黄毛信心满满:“有参照物的话!我尿的很准!”
“先别着急说大话,上次你就全尿外面了。”
在有前车之鉴的情况下,陆晨很难相信一条狗的承诺:“总之这次如果再尿不准,你自己想办法清理干净!”
“汪汪!”
“行吧,我走了,记住不许挠沙发。”
洗了把手,陆晨最后又叮嘱一句,然后便在黄毛依依不舍的目光中出了门。
虽然跟王天宇约的是晚饭,但他打算早点回学校,去系部找老刘商量商量毕业论文的事,看看能不能再延几天。
是,论文这件事自己确实有问题。
但抛开事实不谈,老刘作为指导老师难道就没有一点责任吗?
想来肯定是有的。
“马叔,一屉笼包,一碗豆浆。”
走进就在区旁边的一家早餐铺,陆晨决定在开始横跨半个城市的“返校”之旅前先填饱肚子。
得益于最近的实习,他不仅起床时间早了仨时,并且还重拾起了已经荒废近四年的吃早饭习惯。
“陆来了。”
穿着围裙的中年男人把包子和豆浆端来,顺手擦了擦桌子,笑着问道:“黄毛最近怎么样?”
“挺好的,已经快学会用马桶了。”
陆晨夹起一个笼包在醋碟里蘸了蘸。
一个月前,他就是从早餐铺老板这里接手黄毛的。
当时黄毛总在这附近晃悠,马叔心善,经常会投喂一些没卖掉的包子,久而久之就产生了感情。
可毕竟是开饭店的,店里整天趴着一只流浪狗也不是个事,肯定会有客人有意见。
而马叔家里有老有,又养不了狗,于是就想着给黄毛找个主人。
问了不少熟客,大多数人要么不养宠物,要么嫌弃黄毛是个串串,最后只有陆晨脑子一热把黄毛接回了家。
也正因如此,陆晨每次来吃早饭的时候马叔都会给他抹个零。
虽然相比于养狗的支出只是九牛一毛,但好歹也算是回了点本。
“瞧瞧,我说什么来着,这狗啊就是越杂种的越聪明!”
一听黄毛都快会用马桶了,马叔十分得意,认为自己“慧眼识狗”,放到古代至少能跟伯乐齐名。
而陆晨则是撇了撇嘴,心说这话要是被黄毛听到,保不准就得跟你反复成仇。
最近他算是发现了,别看黄毛只是条野狗,但自尊心倒是挺强的。
有时候把它惹急了,怎么安慰都不行,只有淀粉肠这种顶级美食才能令其勉开尊口。
并且吃的时候还会装出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像极了你一边说着要减肥、一边狂炫龙虾、最后还要怪你没有制止她的女朋友。
嗯?等等
想到这里,陆晨突然愣了一下。
话说黄毛之前不是天天来这吃包子吗?
由奢入俭难,都这种伙食标准了,它为啥还会爱吃淀粉肠?
难道
盯着被筷子夹住的半个笼包,陆晨仔细观察着里面的肉馅,企图从中寻找出一些蛛丝马迹。
只是还没等他研究出个所以然,余光却瞥到了店外一道匆匆走过的身影。
白色短袖,牛仔吊带短裤,怀里还抱着几本书。
秦宛晴边走边低头在手机上打字,所以没有看到陆晨。
而陆晨犹豫了一下,也没开口喊她。
不过三秒后,搁在桌上的手机却是亮了。
秦宛晴:陆晨,我去上课了哦。
秦宛晴:你晚上有时间吗?我想去唱歌~
“”
好!
王天宇啊王天宇!
准备接受来自你好兄弟的暴击吧!
欺诈魔法?&&一种只能欺骗五感和七情六欲,很弱小的魔法罢了。&&耶芙利特总是这样说,可大家并不这样认为!&&——&&纳兹:我曾经以为自己和耶芙利特在森林里打了一整天,直到哈比告诉我,那天它和他在河边钓鱼!&&格雷:我曾经无数次以为我穿着衣服,直到评议院警告我不要一年四季都光着膀子到处跑!&&艾露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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