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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漠北之战(六至高荣耀)
太阳高悬在空中,烈日炎炎,热浪扭曲着视野。
沙漠之上,鲜血在飞溅,嘶喊声,哭泣声,马的悲鸣声,断了的箭,口吐鲜血奄奄一息的士兵,随地可见的头颅,一只手,半只脚……
这一切的一切组成悲壮冰冷而残酷的画面。
“救命呀!”
“杀啊!”
“我的腿!”
“我都手!”
战场是极其残酷的,只有你死我活。
这样的场面一直持续到黄昏。
霍去病驾驭着一匹高大威猛的战马,身穿铠甲,手持一柄闪亮的长剑,目光坚毅而锐利。
敌军的骑兵纷纷涌来,如同一波波黑色的潮水。霍去病提高了手中的长剑,挥舞起来,他的声音回荡在整个战场上,激励着士兵们。
“杀!”
他骑着战马冲向敌人,身体像箭一般划破炙热的空气,呼啸而去,刘瀚和他三大门客紧随其后。
在战场上,霍去病展现出了惊人的战斗技巧和卓越的指挥能力。
他纵横驰骋,灵活转动,躲避着敌人的攻击,同时也给予敌人致命的一击。
他的战马如同快速的闪电,灵活而威猛地飞驰,似乎能把敌人撕裂成一片片。
他的长剑舞动间,敌人就倒下在他的脚下,鲜血染红了沙漠。
同时,霍去病的声音响彻战场,他指挥士兵们形成紧密的战线,利用他们的骑兵优势和武器优势,展开冲击。
士兵们紧随其后,决绝地与匈奴勇士们交战,一声声咆哮和刀剑交击声充斥着整个战场。
“别冲那么快!”
“你是将军!”
刘瀚紧紧跟随着他的身边,生怕霍去病有什么闪失。
霍去病啥都好,但唯独这一点刘瀚不喜欢,又不是三国演义中的猛将,干啥都喜欢冲阵。
人家那只是演义,如果是少量骑兵对阵,确实主将冲锋很好,可这是千军万马。
虽然你武艺高强,不比他们差,但没有必要冲在前面,会死人的。
当然,刘瀚确实从他身上看到了万人敌的风采,这不是吹牛。
勇气足够强大,武艺高超,在万军中杀个来回,是很有可能的。
伱听过一介书生带领五十骑兵,就敢冲进数万敌军的大营,去活捉叛徒吗?
后世的辛弃疾就做到了,关键人家文采比武功更出名,号称武将里最有文采的,文人里最能打的,后世很多人都调侃他是霍去病转世。
一个去病,一个弃疾,多像呀。
听见刘瀚的呼喊,霍去病勒住了马,他也不是那种一意孤行的人。
“全军冲锋,目标,左贤王的大纛!”
“杀啊!”
大军士气大涨,向着目标发出最后的冲锋,大地在颤抖。
“撤退!”
左贤王看情况不妙,他竟然率亲信弃军逃走,但他把大纛给留下了,有些不知情的匈奴士兵还以为他没有跑。
等霍去病带兵杀到大纛面前,才发现这家伙溜了。
“左贤王已经死,降者不杀。”刘瀚高呼起来。
随即,匈奴士兵士气大跌,汉军一路掩杀,战斗到半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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