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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啧……”
道尔咋舌,
“有意思了!”
他已经接受了自己不如陆时的现实,所以化身乐子人,
现在他最喜欢的就是火药味。
他打起精神,继续往后读。
接下来,《fak!fak!fak!》又批判了两点,
首先是给报道起名不能太过分,甚至还以童话《睡美人》为例子,取了三个极其荒诞的名字:
《拿什么来唤醒你啊,我的爱人》;
《沉睡的少女哎!痴心等待终遇有情郎!》;
《一根纺针引发悲剧,痴情哥哥披荆斩棘唤醒妹》。
道尔当场笑喷,
但因为大病未愈,化作了一连串的咳嗽。
这时,霍金斯走了进来,将餐盘放到床头柜,给丈夫拍背顺气,说道:“有什么这么好笑的?自己也不知道克制点儿……”
道尔指了指《每日时报》,
“就这个。你读读头版的文章,就《睡美人》那一段儿。”
霍金斯拿起来看了看,
“噗!”
她也笑喷了。
道尔则拿起餐盘,自顾自地吃了一块香肠,含糊地说:“后面的内容如何?”
霍金斯大致扫了眼,说:“后面也是在批评《镜报》,说内容不真实,就比如谈论女王的爱情史,属于道听图说,而且有违报业不挖掘荣誉人士隐私的传统。”
道尔轻笑,
“怎么?里面指名道姓地说《镜报》了?”
霍金斯摇摇头,
“‘某报’。”
道尔笑得更开心了,又吃了一口炒鸡蛋,弄得胡子上满是残渣。
他说:“人家《镜报》也没提女王,只说了‘某公主’嘛~所以说,《每日时报》的指责很没有道理。”
霍金斯:ˉ▽ ̄~切~~
“这也太虚伪了!”
说完,她转念一想,好像这辈子接触过的新闻从业者的头头脑脑就没有不虚伪的,
倒是下面干活的记者、编辑,这些虾米有很多真诚的人。
霍金斯不再继续看那篇《fak!fak!fak!》,转而往后翻,
蓦地,她停下了手中的动作,
“有人批评。”
“噗!咳咳……”
道尔刚吃了一口面包,呛着了,
“你说什么?”
霍金斯说:“似乎是一篇文学批评。”
她读出了那篇的标题:“《到底是不是所有都适合连载?关于的一些深刻的思考》。”
道尔的动作停顿了,
良久,
“确实,《魔戒》不一定适合连载。”
霍金斯抬头,
“为什么?”
道尔沉思片刻,说道:“我举个例子吧。《福尔摩斯探案集》和《猩红习作》,哪个更适合连载?”
霍金斯想也不想地回答:“前者!当然是前者!因为是短篇集。”
道尔严肃地点头,
“那,《猩红习作》呢?”
霍金斯沉默。
“……”
“……”
“……”
房间内一片安静,仿佛落针可闻。
过了一阵,霍金斯说道:“《猩红习作》刚开始是在1八八7年的《比顿圣诞年刊》上一次性刊载完的,所以,我无法假设历史。但是考虑到《猩红习作》的结构,或许连载也不是不行。因为分为了两部分,前半部分讲述案件,后半部分则是动机揭秘,可以分开连载。”
道尔点点头,
“我再举一个例子,《罗杰疑案》。”
霍金斯又沉默了,闭目思索,
这一次的安静持续得比刚才还要长,道尔甚至以为妻子睡着了。
终于,
“不适合。《罗杰疑案》不适合连载。”
霍金斯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道尔说:“没错,因为叙述性诡计。诚然,这种诡计具有无与伦比的开创性,甚至将侦探冒险升级成了真正的推理,但它有一个特点——故弄玄虚。”
霍金斯纠正:“不叫‘故弄玄虚’,应该叫‘高深莫测’。”
道尔:“……”
总感觉妻子爱陆时的作品胜过爱自己的。
这种感觉超级不爽。
他压下情绪,继续道:“总而言之,这种层层铺设悬疑的,如果流畅地读下来,会非常爽快。可如果是连载呢?当读者最后读到凶手是中的‘我’的时候,会有什么感觉?”
霍金斯说:“大概会感觉被耍了。”
道尔连连点头,
“没错。很多读者会觉得,《罗杰疑案》前面设计的伏笔太多了,导致作者无法回收,所以用了很不负责的方式来仓促结尾。”
只是出版方式的不同,就能让一本书的风评天翻地覆?
霍金斯虽然也是这么想的,但还是有些不信,
“真的吗?”
道尔耸肩,
“当然这只是暂时的。因为名作就是名作,是不朽的。《罗杰疑案》如果连载,会受到诸多质疑,可内容优秀,终究会获得与之相匹配的声望和成就。还是那个创造了叙述性诡计的天才。”
霍金斯“嗯”了声,
“但即便如此,《罗杰疑案》仍然不适合连载。可以,但没必要。”
道尔赞同:“big!”
霍金斯又问:“那什么适合连载呢?”
道尔说:“这还用想吗?当然是短篇集或者《基督山伯爵》那一类了。《基督山伯爵》是抱恨复仇的故事,主要情节跌宕起伏,迂回曲折,从中又演化出若干次要情节,插曲紧凑精彩,却不喧宾夺主……”
用络的话说,就是节奏好,每几章一个高潮,装逼打脸恰到好处,
所以也有说法,《基督山伯爵》是那个时代的无脑爽文。
当然,这肯定是胡扯了,
《基督山伯爵》情节离奇,却不违反生活真实,是“爽文”没错,但跟“无脑”没有任何关系。
霍金斯大致扫了眼那篇文学批评,
她说道:“这个作者的观点跟你很相近,就连举的例子也和你一样,用了《罗杰疑案》、《基督山伯爵》,还有你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道尔轻笑,
“英雄所见略同嘛~”
霍金斯又说:“他还预言了,《魔戒》必然会出大问题。”
此言一出,道尔连连摆手,
“英雄所见不同。呵呵……呵呵呵……”
他不是不能理解作者的想法,
从连载的前几章看,陆时写的《魔戒》,是准备创造一个真实的魔幻世界的,
纵使有伟大史诗《尼伯龙根之戒》作为打底的背景,这种“无中生有”仍然需要作者对文章有极高的驾驭能力,
而连载,真的能行吗?
前后设定出了矛盾,陆时会不会吃书?
说句实话,站在理性的角度,道尔觉得这是必然会发生的。
可是,站在感性的角度……
“不会。”
道尔十分坚定。
霍金斯诧异,
“什么不会?”
道尔只是淡然地笑笑,说道:“毕竟是让我心悦诚服的伟大作家,不会就是不会。”
霍金斯:???
被丈夫这句没头没尾的话弄得一脸懵逼,
“你没发烧吧?”
道尔摆手,说:“这篇文章的作者名字叫什么?”
霍金斯看眼,说道:“看样子像笔名,sr,l——u——s————r——,应该是没有这个单词的。”
道尔咀嚼着这个笔名,冷笑道:“藏头藏尾,倒是挺有攻击性。lsr,失败者,却将前面的两个字母‘l’‘’改成了的笔名,似乎是想预言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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